关于华润湛江雷州南兴风电场项目
预回收土地通告
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华润湛江雷州南兴风电场项目建设需要,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依法回收,该项目用地拟回收土地面积38.8244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回收土地范围:回收位于广东省火炬农场国有土地(具体以华润湛江雷州南兴风电场项目回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回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总面积为38.8244亩,其中耕地5.2250亩(地类为旱地),园地26.9160亩(果园1.0059亩,其它园地25.9101亩),林地6.2344亩(有林地6.2242亩,其它林地0.0102亩),草地0.4490亩(地类为其它草地)。
三、拟回收土地用途:华润湛江雷州南兴风电场项目。
四、拟回收土地补偿标准:回收土地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华润湛江雷州南兴风电场项目回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回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