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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经济贸易局

来源:雷州市信息中心 录入时间:2003年12月17日23:58


单位全称

雷州市经济贸易

领导班子

姓 名

职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和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二)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用高新技术改变传统产业,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对电力、轻工、纺织、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电子、机械、汽车、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破器材、商品流通(含市场建设、生猪屠宰业、酒类专卖、餐饮服务、化学危险品、旧货交易、拍卖业、典当业、生化制药、再生资源、废旧汽车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地方性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制定地方性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发展计划局的总量平衡;制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五)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编制和实施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协调外贸货运;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六)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国有市属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研究拟订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参与协调银企关系;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对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对企业经营方向和经营策略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督促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建立公司监事会结构,向企业委派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企业投资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审定;参与刘企业干部经营业绩的考核、考察和职务任免建议和推荐;提出董事会成员聘任(免)人选。
   (八)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九)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负责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酒类专卖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酒类市场,查处酒类违法案件。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局内调控手段的综合协调;负责政务信息、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各股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综合分析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和工业商贸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井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工商贸易企业的经贸洽谈活动和产品的市场开拓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经贸系统的对外宣传、发布经济信息工作。
   (三)投资与技术股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工商领域投资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和实施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需要经国家、省、市审批,备案和安排资金的工商领域投资与技改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协调落实工作;负责技术进步奖励工作;指导、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指导外资的投向;监督上市公司投资项目资金投向;指导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指导工业、商贸等行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调查、分析重大生产质量事故,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负责生产质量奖励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四)企业监督与改革股(挂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
   研究拟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拟订重点发展企业集团和工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批和公司上市的初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股权变动、经营权变更的政策协调;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监督,参与审批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规范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组织企业划型工作;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贸易市场股
  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完善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市场规划、市场建设、市场供应和市场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工贸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内外各种市场信息的收集、统计与分析工作,预测市场动态和经济形势,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的商贸活动、农副产品的销售提供服务;指导国内市场开拓,协助工商贸易企业开展经贸洽谈活动;对商品流通以及有毒、有害化工商品和废旧商品等特殊商品的经营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酒类专卖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酒类市场,查处酒类违法案件;组织对拍卖典当、生化制药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研究制订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餐饮服务行业、生活美容等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管理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贯彻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订生猪屠宰规划,审批定点屠宰场点工作,并实施行政执法:负责全市生猪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监测分析重要商品的供求并组织调控,组织重要商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糖、菜等)的市场调控储备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组织对外轮、军需、特需商品的管理。
   (六)电力与资源股
   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对电力工业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和电网改造等工作;组织制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及小电网建设规划的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和监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法规的实施;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煤、油的调控、配置方案;审核煤、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七)行业规划与管理股
   组织实施机械、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属、电子、轻纺、糖纸、建材、汽车、国防科技工业等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各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各行业结构调整,实施各行业管理;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执行有关化工的各项国际公约和协调完成国家重大专项任务;承担反倾销、反补贴的国内工作和茧丝绸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外贸货运工作;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管理商业、物资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外资开办商品零售、批发企业;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八)人事培训股(与监察室、纪检组合署)
   负责提出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监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成员人选;负责提出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临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成员聘任(免)人选;负责局机关和归口单位有关的人事、政审、劳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商领域工程系列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商企业职工教育工作,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经贸局系统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有关单位纪检、监察以及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负责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2个股: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对劳动防护用品和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产品的综合管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
   监督检查工业、商业、矿山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旅游、邮政、电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组织调青和处理安全事故。

办事项目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524200

公开电话

0759-8812682

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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