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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农业局

来源:雷州市信息中心 录入时间:2003年12月18日0:7


单位全称

雷州市农业局

领导班子

姓 名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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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建议;贯彻执行种植业、 乡镇企业等法规、规章。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执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国内、市内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和贯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工作,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全市初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管理、评审。
  (七)拟订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测、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组织种植业对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贯彻执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十一)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离退休、计划生育、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财务、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务管理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报告、文件;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农村经济以及有关农村情况收集和综合统计工作;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负责编制省。市财政拨给农 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的政策建议。
  (二)农业政策法规股
  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规范性文件,引导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政策法规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和上级有关领导机关、市人大和政协有关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执法工作。
  (三)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挂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村基层工作;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四)市场与经济信息股(挂市绿色食品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建设市农业网络,指导乡镇农业网络建设;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工作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组织种植业、乡镇企业对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和管理农业援外工作,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推动农业对外开放;组织举办农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及农业展览、展销;组织市级农业招商项目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外事工作。
  (五)科技教育股(挂市农业生态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体系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负责农民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组织指导市内农业展览活动;指导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等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六)种植业管理股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农业生产、农田基本建设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粮食基地建设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耕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七)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
  拟订有关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的措施;指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坟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乡镇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企业布局以及发展地区问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向型经济;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负责乡镇企业登记备案、统计和信息工作,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八)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实施细则;制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指导镇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人事股(与监察室、纪检组合署)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监察、纪检、审计工作。

办事项目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524200

公开电话

0759-8895659

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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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t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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