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调风镇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后公告
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0882202307;项目名称: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调风镇乡村振兴项目)于2023年4月11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中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3年4月13日
三、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调风镇乡村振兴项目)主要用于乡村休闲旅游业建设,项目实施可促进乡村旅游建设提质升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6577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雷州市调风镇禄切村、调风村,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3.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落实0.657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全部使用预下达规模,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雷州市、调风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0.617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0.657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均保持不变;本次预留规模落实不涉及耕地,预留规模落实后,雷州市、调风镇耕地保有量均保持不变。
4.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4月11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