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雷州市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湛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减免清单》,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yj/zwgk/tzgg/content/post_1685491.html。
雷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索引号: | 11440882007115337W/2024-0003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雷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名称: | 雷州市教育局关于直接适用湛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雷州市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湛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减免清单》,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yj/zwgk/tzgg/content/post_1685491.html。
雷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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