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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雷州市农业农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办事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决策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各项经营服务的事项、依据、范围、标准、程序、服务承诺及办理情况;服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价格听证。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办事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单位在编排以上各类办事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和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 本机关设有办事信息公开服务热线,电话为889565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拨打该热线咨询本单位办事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办事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办事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265号五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24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8895659

        传 真:0759-8895659

        电子信箱:lz8895659@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及传真): 0759-8895659 ,办公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邮政编码:5242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附件1: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