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局信息综合、文电处理和机要、档案、印章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系与协调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统筹协调本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执法队伍服装及装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扶贫等工作。
编制各类经费计划;负责行政经费、建设工程资金的调拨、使用、核算工作;监督直属单位的经费核拨以及罚没款、事业性收费上缴工作;负责财务(含固定资产)核算和账务管理工作,参与固定资产的变更、调拨和报废;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审和财务监管工作;负责统筹本系统内控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配合本局党务工作和工、青、妇、残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职务任免、人事调动、人才晋升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人员考核标准、奖惩制度、职称报评及福利发放工作;负责聘用人员的录聘、管理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补贴调整工作。
(二)市政建设管理股。编制市区市政设施管理、维修、养护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道路市政道路和重要商业、文化街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桥涵、排水、污水管网等)维修养护(含大修、改造)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区市政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配合做好市区道路市政道路和重要商业街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桥涵、排水、污水管网等)建设的验收并负责接收管理工作。
负责对市区市政计划的实施进行协调落实;负责市区道路市政道路、中心城区快进快出的快速路和连接区与区之间的城市主干道和重要商业街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桥涵、排水等)建设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项目和中心城区快进快出的快速路和连接区与区之间的城市主干道建设的统筹协调、委托代理及前期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市区市政设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市容环卫管理股。编制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的组织实施、验收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监督管理工作;推广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
(四)亮化绿化管理股。编制市区城市照明、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城市照明工作;配合做好市区道路市政道路功能照明的验收并负责接收管理工作;编制市区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绿地、广场绿化等建设的组织实施、验收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区道路市政道路和重要商业、文化街区市政道路路树及绿化带建设的验收并负责接收管理工作;制定市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方案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五)信息化管理股。编制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区照明等市政的公用信息化系统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含市政、园林、环卫、亮化、户外广告等城市建设与管理扩展信息子系统)平台的管理;负责市区管理部件、事件实时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确定责任单位并及时派遣任务,对责任单位的处置情况进行督导;监督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和平台受理工作;负责管理信息采集员队伍;负责对信息采集外包服务公司进行考核;协调全市区综合监控资源的运用,实现监控的网络线路、视频信号的共享。
(六)行政审批股。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道、户外广告(含招牌)设置、城市管线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市区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管理工作。
(七)法规和执法股。负责保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治维稳等工作;协调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制订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局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 指导局执法大队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联合执法或跨区域执法工作;协调联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对市区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市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对市区综合执法工作进行巡查、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督察股。组织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督察、检查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策、重要工作的跟踪督办;负责本局人员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工作纪律、执法纪律和队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受理并督办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举报案件;协助纪检、监察工作。
(九)直属事业单位。
1.雷州市规划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办公电话:0759-8829983。
2.雷州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办公电话:0759-8832566。
3.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电话:0759-8895710。
4.雷州市公园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759-8883088。
5.雷州市城市亮化绿化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759-8839293。
6.雷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759-888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