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综合措施,有效推动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长江禁捕工作。进一步巩固长江禁捕工作成效,近日,我管局开展了长江禁捕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以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的行为。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各经营单位的进货台账、销售记录等,严格核实水产品的来源渠道。同时,对市场内的水产品摊位进行了逐一检查,查看是否有销售野生鱼类的情况。在餐饮单位,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厨房、冰柜等区域,查看是否存放有长江野生鱼及其制品,并对菜单进行了仔细审查,严禁出现“江鲜”“河鲜”等字样。检查中,执法人员就“长江禁捕”相关政策法规向经营户进行宣传讲解,告知经营户严禁以“野生”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提醒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提升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市场主体引导,抓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政策宣传,全面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非法渔获物的市场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