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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雷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2MB2D24948Q/2021-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雷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7-08
名称: 雷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门特”专项审核巡查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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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门特”专项审核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12  浏览次数:-

       为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特殊门诊患者能够及时享受相关政策。7月1日,我局组织市医保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本市符合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雷州市人民医院)进行稽核检查。图片1.png

雷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门特资料审核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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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工作人员深入了解门特办理流程

图片3.png图片4.png

雷州市人民医院展示的门特病种申报流程以及门特病种待遇预览表

       通过本次巡查,发现雷州市人民医院对于门特办理流程较为合理,相关的门特病种待遇认定资料较为科学,审核严谨,把关严格,门特用药按照药品目录规定执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此次抽查的50多份门特病种认定申请资料中,部分缺少医院的印章。二是对于政策要求的病例资料存在不同做法。根据《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湛医保[2021]13号文件要求,符合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病例资料或既往化验单(含手机APP的电子化验单)、诊断证明书等检查资料即可到定点医院申请门特。据了解,病例资料包括住院病例和门诊病例,但门诊病例不足以证明参保人是否符合相应门特病种的准入标准。为杜绝欺诈造假现象,严守审核标准,结合其他县市医院的做法,目前雷州市人民医院仍以住院病例资料作为审核依据。

       下一步, 我局将对我市“门特”认定机构开展定期督查,重点检查门特的办理流程、门特病种待遇认定资料等,使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