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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2007115695X/2024-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01
名称: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森林火灾|致全市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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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森林火灾|致全市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04-02  浏览次数:-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森林火灾

  ——致全市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全市人民群众:

  清明将至,此期间是我市扫墓祭祖高峰期,市民素有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寄托对先人哀思的习俗。然而,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这些传统祭祀方式已演变成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近几年清明时节也成为我市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止因人为祭祀用火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全市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市人民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安全祭扫、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践行者,主动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亲属、朋友和周边群众自觉树立绿色文明祭祀新风。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全体市民要牢记警示,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增强防火意识,不携带易燃物品,不在山头、林地、墓区等地进行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头等行为,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三、做爱惜生命的维护者。“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遇到森林火灾,及时报警(12119)。老弱病残者、妇女、中小学生远离火灾现场,扫墓车辆在林区内自觉相让,保持通畅,防止因森林火灾危及车辆和人群,参与扑火人员牢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建造“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家园。

  雷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