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2007115695X/2025-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27
名称: 中共乌石镇委员会关于落实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共乌石镇委员会关于落实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8-29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雷州市乌石镇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向雷州市乌石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存在4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成76个问题),我镇党委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27日,我镇31个问题细化成7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事项76个(其中列入长期(持续)整改事项7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收到反馈意见后,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作全面整改部署动员。镇党委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统筹部署,以专题党委会的形式贯穿巡察整改全程,重大问题坚持反复商议细化整改,复杂难点问题保持恒心攻坚。

  (二)统一思想,不折不扣部署推进整改

  镇党委认真制定了《乌石镇党委关于落实中共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雷州市乌石镇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从严从紧安排整改完成时限,倒逼整改进度;深挖根源,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对4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成7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紧扣认领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统一思想,抓好整改落实。

  我镇接受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建议之后,全镇上下同心协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此,2024年,我镇被雷州市推荐为“百千万工程”第二批典型镇进行培育,镇容镇貌焕然一新,群众幸福感增强。2021年7月至今,我镇选派2名同志参加县级巡察工作,选派1名同志参加市级巡察工作。

  二、主要领导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推动乌石全面发展

  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整改期间,镇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13次(含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镇干部巡察整改部署、推进大会2次),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整改方案的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遇到的问题;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明确时点要求,狠抓整改质量和实效,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紧紧围绕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成76个问题)进行逐项整改:

  (一)党委政治引领力不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如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30日乌石镇党委共召开130次党委会,其中85次没有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度不够,2022年、2023年学习方案可执行性不强,开展学习缺乏交流研讨,且记录不规范,难以追溯学习讨论情况。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19日,乌石镇党委印发《乌石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已制定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题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加大学习深度,学习记录在不断完善中;

  3.2024年2月27日至今,我镇共召开18次党委会,已安排18次第一议题学习。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2022年均只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0日已调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2.乌石镇党委定期召开3次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3.2024年2月20日乌石镇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专题部署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

  4.4月19日乌石镇党委专题部署我镇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

  5.7月4日乌石镇党委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专题部署了我镇意识形态和属地文化工作;

  6.2024年2月20日、6月26日,镇主要领导和党校老师组织镇村干部开展2次意识形态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和理解。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0年以来镇工作计划总结无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

  1.已修订镇政府2024年工作计划,镇政府2023年工作总结中已加上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

  2.2024年4月20日已制定2024年意识形态专项工作计划。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无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已完善并重新提交2023年述职述廉报告。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宣传阵地管理维护不及时,镇政府院内多幅画报内容过时、陈旧掉色,农村户外过时宣传标语未及时清理,存在宣传画报破损严重或被广告覆盖情况。

  整改情况:

  1.全面排查我镇各类宣传阵地情况,包括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国旗,及时更换38幅内容过时、陈旧掉色的画报;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村(社区)及时清理农村户外过时宣传标语,清理破损严重或被广告覆盖的宣传画报;

  3.已排查105处,其中破损宣传栏53处,内容陈旧过时的24处,被广告覆盖的24处,国旗破损的3处,领导人头像使用不当1处,目前已清理破损严重、内容陈旧过时或被广告覆盖的宣传画报52处,更新宣传栏53处。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推进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不力。

  (1)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乌石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过于简单,没有将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思路举措未能结合本地实际。

  整改情况:我镇已结合2024年典型镇创建工作重新制定《乌石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并已明确2024年典型创建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产业振兴欠缺活力。产业路子不宽,缺乏特色品牌产业,村级集体经济和产业融合不够,部分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27个村(社区)中有13个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其中9个“零收入”,与产业振兴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

  1.为了促进村集体经济与产业的融合发展,目前各村已经结合本村自身实际,制定了符合本村发展集体经济规划书,并严格按照规划书的发展蓝图有序进行落实。

  2、对于没有土地、铺面、工厂等一些资源资产缺乏的镇海社区、镇西渔业村也将依托渔港优势发展新业态经济集思广益发展本村(社区)集体经济。

  3、我镇将协同各村利用好创建典型镇的契机,通过乡村振兴工作队及各项乡村振兴项目发展中加大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和产业的扶持,力促我镇经济和产业和谐发展。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招商引资推进乏力。2021年招商引资任务落地项目到位资金为0.3亿元,全部未完成。2022年招商引资任务落地项目到位资金为1.5亿元、有效线索数3条,线索转化签约(注册)项目数2个,转化项目开工数1个,还有落地项目到位资金0.873亿元、线索转化签约(注册)项目数2个,转化项目开工数1个等3项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6月25日已完善乡贤账,并印发招商引资宣传小册子;

  2.借助湛江出口加工区主阵地建设和雷州市经开区C区的产业聚合效应,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3.2024年7月18日已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审批程序;

  4.目前,乌石交管所与畜牧站地块已纳入雷州市土地储备库,通过“招拍卖”后将引进投资项目2个,镇南社区地块建设商店项目正在沟通合同条款,正在与泗寮村乡贤李某强洽谈酒店项目。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撂荒地整治工作不力。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复耕复种完成率仅为22%。

  整改情况:

  1.2024年3月10号,农业农村办公室已排查并建立我镇连片15亩以上撂荒地详细分类台账;

  2.2024年4月29日,我镇制定了《乌石镇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实施方案》,压实镇驻村领导干部及村干部的包干责任,扎实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2.截至目前,我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任务是复耕复种1400亩。我镇累计复耕撂荒耕地531.4亩(2024年拟计划复耕200亩,现已复耕30亩),完成任务37.95%。撂荒耕地复耕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水稻;

  3.我镇目前已全面排查出15亩连片以上撂荒地建立台账并制定《乌石镇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实施方案》压实镇村干部责任。根据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指导及我镇实际,拟定2024年复耕200亩。接下来,我镇将继续组织村民及各方筹集资金,计划在10月累计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100亩(选定复耕图斑点:109.889399、20.569156),年底累计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200亩(选定复耕图斑点:109.897547、20.560756)。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5)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宣传发动群众不够,群众参与人居环境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有反弹,家禽散养、卫生死角等问题较为突出,如文堂村村口堆积大量生活垃圾。

  整改情况:

  1.2024年1月16日安排拨付人居环境第一批整治资金于各村(社区);

  2.2024年2月04日安排拨付人居环境第二批整治资金于各村(社区);

  3.2024年2月20日开始,动员群众做好门前三包;

  4.2023年11月2号,我镇加强与垃圾转运公司沟通,要求转运公司做到垃圾及时转运;

  5.为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我镇于2024年4月29日出台了《乌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各村委结合各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方案已经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6.文堂村村口积存垃圾已清理;

  7.于2024年8月14日安排拨付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给各村委,要求各村委会聘请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的保洁员,成立了一支共计175人的保洁队伍,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实效;

  8.另一方面我镇、村两级加大人居环境保护宣传,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切身投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来。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管理维护不到位。仅有57.52%的自然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岭峰村、澳港村、岭下村污水管网堵塞导致无法正常运行,污水横流现象多发。

  整改情况:

  1.我镇已对全镇74条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及运维情况摸底排查并建立明细台账。其中,我镇42条自然村在2022年前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我镇工作计划,2023年批次4个农村生活污水已在建设;

  2.2024年向上级部门申报8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获得审批。截至目前我镇已有54条自然村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正在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占比72.97%,远远超出湛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2023 年及2025年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的函》湛污防办函〔2023〕7号的文件规定的指标;

  3.我镇明确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人;

  4.我镇自2021年至今已经从乡村振兴帮扶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污水项目的运维;

  5.我镇各村均设立污水运维专人与第三方广州中大环境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运维进行共同运维。

  6.我镇自2021年至今已经科学安排资金对6个村的排污工程进行提升;

  7.我镇农业农村办组织巡察反馈涉及的岭头村、澳港村、岭下村村干部及第三方施工队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排查,查清设施运行情况。逐一排查三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经第三方施工队核算,整改约需资金11万元。接下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将积极沟通第三方运维公司及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对岭头村、澳港村、岭下村污水管网进行修缮;

  8.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并与第三方运维公司沟通,协同各村做好后续管护工作。对2024年度批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会严格审核设计是否符合村实际,严抓设计合理性和实用性。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镇级污水处理厂2019年建成以来仍未投入运行。

  整改情况:

  1.2022年12月23日,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投标,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应经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确定其价值后,由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负责后续的项目建设工作;

  2.2023年8月15日起,乌石污水处理厂已交由第三方(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运维;

  3.目前,镇区污水处理管网已验收,我镇也督促运维方及发函住建局尽快进行完善验收相关手续。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多片海域存在养殖污水直排现象,还有963.12亩高位池养殖尾水需要整改,澳港村海域旁大量养殖场污水直排,致该片区红树林遭受破坏。

  整改情况:

  1.为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经全面排查,我镇现有89户高位池养殖户,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主自行整改。对澳港村海域旁遭受破坏的红树林制定修复方案,种植面积为18.25平方米,种植苗木73株;

  2.为提高群众保护红树林的意识,加大对红树林的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各红树林分布区域竖立警示牌,在各沿海村悬挂70条关于红树林保护的宣传横幅;

  3.同时,我镇已与各村(社区)签订红树林保护责任书。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强。

  (1)扶贫投资决策失误,挽救措施“纸上谈兵”。镇党委未经事前评估论证,于2022年1月决定由镇政府分别扶贫资金入股到广东至强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市源源至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签订协议后两家公司从未支付过收益,截至2023年8月,各拖欠收益20余万元。

  整改情况:

  1.2024年3月28日,经我镇多次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催缴后,广东至强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市源源至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拨付了10万元收益金。但其余拖欠的本金及部分收益金未归还;

  2.2024年5月8日,我镇已收集完资料移交给律师进行起诉,2024年6月20日雷州市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的相关案件。2024年8月2日开庭;

  3.我镇将加大对扶贫投资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1个村委会与雷州市喜原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入股协议到期后,镇党委在未对喜原公司进行任何调研,对投资风险没有任何评估的情况下同意续签协议,截至2023年8月,喜原公司拖欠本金收益。

  整改情况:

  1.2023年10月,我镇已针对喜原公司进行起诉立案,并于当月判决,我镇胜诉,但该公司未按照判决书还款,我镇于2024年5月28日已将准备好的相关资料移交律师向雷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我镇将加大对扶贫投资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此外,还有10个扶贫投资项目被拖欠本金、收益。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乌石镇对于扶贫本金及收益追缴、起诉工作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直至巡察组进驻后才向法院起诉两家公司,对于其他12家公司拖欠行为仍未采取有效追缴措施。

  整改情况:

  1.2023年10月,我镇已对喜原、北部湾、山海电器、羽人、牛车水等5家公司进行了起诉,并已经判决,我镇均胜诉;

  2.羽人于2024年6月、牛车水于2024年2月18日签订了和解协议;

  3.2023年12月8日羽人归还第一笔本金29万元,2024年7月5日归还第二笔本金30万元,尚拖欠70万元本金,协议于2024年12月20日前归还;

  4.2024年3月4日,牛车水归还第一笔本金42万元,尚拖欠36万元本金协议分4年支付,每年支付9万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付清;

  5.2024年4月18日,北部湾归还了的一年收益金28.96602万元,尚拖欠289.6602万元本金;

  6.2024年6月20日,我镇依法起诉了湛江市源源至、至强、天成台等3家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开庭。

  截至目前,共追回扶贫资金1499660元,其中追回本金共1010000元(羽人无人机(珠海)有限公司还款590000元、雷州牛车水牧业有限公司还款420000元);追回收益金489660元(雷州北部湾水产有限公司还款289660元、广东至强投资有限公司还款100000元、湛江源源至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还款100000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化解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及时。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多次发生群众进京到省越级上访事件,群众反映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如麦某彪自2020年7月起多次向镇村及派出所反映其果树被毁案件,职能部门及派出所不协调、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拖延三年多仍未解决,直至巡察组协调督促,才得以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

  1.为及时化解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做好我镇信访工作,2024年4月19日镇刘标书记在镇大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引起群众越级上访的案件再次全面进行研判分析,明确重点人员32人,全力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防止再次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2.通过研判出1年以上积案目前有7件,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科学制定化解工作计划,对于无法化解的信访件已上报信访局;

  3.针对“群众反映合理诉求久拖不决”这一问题,镇纪委于2024年5月7日对综治办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乌石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

  4.我镇将继续健全完善纠纷矛盾受理包案责任制,将各信访件落实到具体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压实各化解领导干部责任。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房参堵海工程的闸室设计存在缺陷,启闭机有受到因长期雨水淋洒而引发故障的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1.5月7日,我镇已拟函《关于请求到我镇指导检查水利设施的函》,并于5月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该函送达至市水务局,申请安排专家到我镇导培训和协助全面检查水利设施;

  2.4月30日,已对房参堵海工程闸室设计缺陷问题整改完毕,并全面排查房参堵海其他存在问题,发现房参堵海部分启闭机存在故障及应急发电机老化问题,已于5月7日完成启闭机的维修及更换发电机;

  3.同时举一反三,制作水闸巡查记录表并发至巡查人员

  处,要求每次巡查时要详细登记巡查情况,确保水利设施正常运转。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乌石村堵海涵闸室、柱子多处出现裂痕,连接闸板的铁柱严重生锈、弯曲,有断裂风险。

  整改情况:

  1、5月7日,我镇已拟函我镇已拟函《关于请求到我镇指导检查水利设施的函》,并于5月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该函送达至市水务局,申请安排专家到我镇指导培训和协助全面检查水利设施;

  2、已对乌石村堵海闸室破旧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翻新加固处理;

  3、同时举一反三,制作水闸巡查记录表并发至巡查人员处,要求每次巡查时要详细登记巡查情况,确保水利设施正常运转。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全镇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还有3幢(D级危房有1幢、C级危房有2幢)整改缓慢。其中D级危房的楼体钢筋暴露、外皮脱落、水泥块悬挂,且仍有人员在该楼房居住。

  整改情况:

  1.吴某玉房屋(原粮所办公大楼,所属雷州市发改局):位于镇海街路022号,鉴定级别为D级,已通过加固改造销号;

  2.陈某房屋(雷州市展宏水产实业公司,所属国资委):鉴定级别为C级,已通过加固改造销号;

  3.郑某通房屋(乌石国药集团,所属国资委):位于镇海街023号,鉴定级别为C级,已通过加固改造销号。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宽松软。

  (1)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宽松软。未配足配强执法力量,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人员5名、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6人有行政执法资格,离不少于12名的执法编制要求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

  1.已全部将12名执法编制公务员补充到综合执法队伍;

  2.镇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有29名,但属于执法编制的只有3名,已要求未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编制人员积极报考,争取早日拿到《行政执法资格证》;

  3.已经将2024年新招录的5名执法编制公务员充实到综合执法队伍,选优配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我镇综合执法水平,保障综合执法工作高效完成。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查处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坚决。截至2023年9月,违法用地面积仍有191.37亩,整改率仅为34.14%,存量依然较大。

  整改情况:

  1.镇纪委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0日分别对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以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两个部门加快对违法用地整改进度;

  2.我镇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2024年至今在巡查中发现违法用地8宗,均及时制止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3.对违法用地存量195宗(191.52亩),现已组卷89宗,组卷面积18.42亩,已上报到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销号;

  4.2024年已整改3宗3.5亩,合计整改92宗,21.92亩。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3)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批先建、少报多建问题突出。天成台度假村餐厅存在未批先建,该餐厅自2019年开始建设,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楼高四层。

  整改情况:

  1. 我镇已对天成台度假村餐厅进行立案调查;

  2. 组织规划办的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依法依规办事;

  3. 由镇纪委对原乌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进行问责,经乌石镇党委会议2024年7月23日审议通过,给予诫勉处理;

  4. 镇纪委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0日分别对现任乌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作出谈话提醒;

  5. 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全镇的房屋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动态巡查,一经发现少报多建,未报先建情况,第一时间组织规划办和执法办同志到现场进行查处。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熹来乐假日公寓少报多建,该栋楼自2018年开始建设,报建六层实际建设十二层半。乌石镇对以上违法建设 行为一直未作处理,直至巡察组进驻指出存在问题后才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

  1.我镇已对熹来乐假日公寓进行立案调查;

  2.镇纪委对原乌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进行问责,经乌石镇党委会议2024年7月23日审议通过,给予诫勉处理;

  3.镇纪委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0日分别对现任乌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作出谈话提醒;

  4.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巡逻队伍全天候、全方位进行动态巡查和监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严不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1.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讲得多、做得少,未认真分析研究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31日,党建办开展党务、村务等公开的监督和业务培训,规范管理;

  2.2024年6月28日,党建办开展党务业务培训;

  3.2024年5月15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4年8月中旬、11月中旬再次召开乌石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4.2024年5月7日已建立制定《乌石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感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想管、不会管。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22日已组织乌石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一岗双责”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警示学习教育;

  2.2024年6月20日召开乌石镇党纪教育以案促改教育警示会议;

  3.2024年4月30日镇党委与各办公室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镇纪委加快对镇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案件的办理,加大对镇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打击力度,截至2024年6月25日,已立案3件5人。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职能弱化,统筹推动纪法教育、警示教育不深不透,村级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频发。

  整改情况:

  1.2024年3月26日组织镇村干部在镇召开乌石镇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2.2024年6月20日结合乌石镇党纪学习教育召开镇村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典型案例分析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

  3.已制定党务培训计划,已于2024年5月31日和2024年6月28日开展党务业务培训。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1)落实“三转”不到位,挂点工作挤占太多时间精力

  整改情况:已不安排纪委有关同志挂点。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不深入,日常监督不实不细,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

  1.5月27日镇纪委已完善《乌石镇党政班子成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表》,加强日常监督;

  2.依托雷州市村级监督云平台回音壁功能,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和监督渠道,截至2024年8月6日,已处理完成群众反映问题26条;

  3.2024年5月13日至15日,镇纪委安排办案人员到市纪委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

  4.8月15日,公共服务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加强廉洁教育,定期组织公共服务办全体人员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

  5.8月15日,梳理公共服务办业务流程,识别廉洁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执行公务员最后审核制度,确保各项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6.今后镇纪委会计划再次安排办案人员到市纪委学习增强办案技能,提高办案水平。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深入开展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谈心谈话不够,如尚未对2023年1月镇党委提拔的13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9日,镇纪委组织2021年以来提拔中层干部,召开2021年以来新提任股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2、2024年5月10日,完善《乌石镇镇村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3.计划择期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去雷州市清端园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学习及开展红色廉政教育、现场教学等活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

  (1)公车费用严重超出预算,2020至2023年分别超预算382.13%、496.32%、391.86%,实际支出与预算相差甚远。

  整改情况:

  1.我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各镇干部在使用公车时严格按照《乌石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乌府〔2021〕80号)文件执行各项公车使用制度。现已制作《乌石镇公务用车登记本》、《乌石镇公务车维修保养登记表》,要求各镇干部在使用公车前需在《乌石镇公务用车登记本》上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后需在登记本上填写归还时间;在公车维修保养后及时在《乌石镇公务车维修保养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2.我镇已于2023年10月办理加油卡,于2024年8月17日办理绑定一车一卡(其中消防车因实际工作需要,需要办理绑定一张汽油卡及一张柴油卡);

  3.我镇已于2024年8月22日制定《乌石镇“一车一卡”加油制度》,由专人进行保管,使用加油卡时在《乌石镇油卡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2023年1-6月份我镇公务用车费用共支出63201.03元,2024年1-6月份我镇公务用车费用共支出26668.20元,同比下降57.8%;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0至2023年6月,2名干部在已经领取车改补助情况下,以私车公用为由,通过以报销私车公用油费代替差旅费方式,再报销油费,巡察期间已全部退回车改补助。

  整改情况:

  1.我镇已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雷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2.我镇已于2023年10月办理加油卡,于2024年8月17日办理绑定一车一卡(其中消防车粤因实际工作需要,需要办理绑定一张汽油卡及一张柴油卡);

  3.我镇已于2024年8月20日制定《乌石镇“一车一卡”加油制度》,由专人进行保管,使用加油卡时在《乌石镇油卡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我镇已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差旅报销有关规定。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三资管理不规范。

  (1)对养殖场租金追缴不力。乌石镇政府于2005年12月将乌石镇堵海工程堤坝以北、排洪沟以西的600亩虾塘养殖场承包给天成台公司。截至2023年8月9日,乌石镇政府一直未收到天成台公司支付的租金,镇党委、政府对情况不掌握,片面采信天成台公司说辞。

  整改情况:

  1.我镇已于2024年4月2日把承租方缴纳2021年、2022年、2023年租金上缴国库;

  2.我镇已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追缴租金,2024年6月20日已取得法院受理书,已在2024年8月2日开庭审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周转房疏于管理。对干部周转房长期疏于管理,未及时督促腾退,部分住房被占用、出借、出租甚至出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8人(其中1名在职)将住房用于出租,在职、已调离干部各1人私自将住房出售,6名已调离干部继续占用住房。

  整改情况:

  1.全面摸排掌握当前出租、购买、占用周转房的人员情况;

  2.为规范对周转房的管理,已于2024年5月29日经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乌石镇干部职工周转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乌府〔2024〕31号);

  3.于5月30日、6月3日、6月5日、6月17日及6月24日分批对私自把镇周转房转租给外人的11户发放《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周转房整治的通知》,要求他们在接到通知之后,自觉退租搬离和将房屋交回给镇政府;

  4.于8月26日对还未自觉搬离的凌某家、陈某利、陈某新、黄某飞、陈某英等5户进行再次告知;

  5.截至2024年8月27日,黄某生、李某、李某、陈某丽、曾某、李某等6户房屋的租户已退租搬离;余下的凌某家、陈某利、陈某新、黄某飞、陈某英等5户,我镇将努力加快完成。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3)农村“三资”监管不严。据统计,2020至2023年10月乌石镇共有27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通过“三资”平台交易的只有5宗,占比为18.52%,而且所有未经“三资”平台交易的“三资”租金收入均不入集体公账。

  整改情况:

  1.借助雷州市第四巡察组巡察我镇下属村(社区)“三资”工作为契机,我镇组织全体行政村、自然村长集中学习《雷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雷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

  2.同时,要求各村干部加强学习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农村三资管理监管交易意识。据不完全统计,我镇2023年8月至今一共召开有关“三资”工作专题会议6次;

  3.经排查,乌石镇镇农村集体资源底数为318宗。全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底数为15宗。全镇农村集体资源承包合同109宗,备案108宗,备案率99%。全镇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承包合同7宗,备案6宗,备案率85.7%。对于未经“三资”平台交易的租金未存入集体公账的租金进行追缴,目前我镇已经将3宗资金追回并存入村集体账户;

  4.由镇纪委加快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在湛江市基层监督云平台上传资金资产资源资料,向社会面公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加大监督“三资”管理力度,加快对涉及“三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截至2024年6月25日,已对涉及“三资”问题线索立案2件4人。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镇区保洁违规操作

  (1)镇政府主导成立由社会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雷州市乌石镇胜丽环境保洁有限公司,安排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监事并实际控制该公司,通过虚假货比三家将镇区保洁业务交由该公司承担并提前支付预付款。

  整改情况:

  1.镇班子成员对在镇区保洁工作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体检讨反思,同时集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

  2.2023年12月30日,我镇终止与胜丽公司的保洁合同,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乌石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由中标人湛江绿景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对镇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该公司自2020年12月成立之日起一直脱离监管,违规直接收取卫生费,违规支出、随意支出,账目混乱、隐瞒收入。

  整改情况:

  1.乌石镇胜丽环境保洁有限公司的账目已理清,已与镇财务进行交接并注销了该公司银行账户;

  2.我镇对违规资金已清理追缴到位,共计追回1200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多发漏发地力补贴

  (1)乌石镇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多发漏发情况。

  整改情况:

  1.2023年11月30日乌石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核查台账及《关于乌石镇追回不符合申报地力补贴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截至2024年6月,目前2019年、2020年追缴已经追回33830.41元;

  3.通过各微信工作群以及各驻点领导干部下乡宣传、张贴公告等形式,多次强调耕地保护及地力补贴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告知群众对于撂荒、非粮化的耕地不得申报地力补贴。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2020年漏报平步、塘东2个村委会补贴。

  整改情况:

  1、经过请示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同意平步、塘东2个村委会补办2020年地力补贴申请,于2024年6月25日将收集的塘东、平步两村委会地力资料向农业农村局致函,恳请上级农业局进行下拨塘东、平步两村委会的20年地力补贴资金;

  2、2024年5月20日,乌石镇开展规范耕地地力及撂荒复耕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申报地力补贴的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对申报情况实地核查把关不认真,如潭元村委会娘达村曾某春领取102亩耕地地力补贴,但大部分土地用于种植桉树、果树等作物。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20日,乌石镇开展规范耕地地力及撂荒复耕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申报地力补贴的业务能力;

  2.2024年4月10日,镇分管农业领导、农办主任对曾某春现场解释政策,劝导其本人根据实际退回多领取地力补贴2194.22元,目前已退回该笔资金。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一户多领,如那澳村梁某明领取的补贴中,部分土地非其确权所有。

  整改情况:

  1.经我镇工作人员初步排查,那澳村委会那澳村及澳港村有两名群众名字相同,均为梁某明,从而导致一年内出现同一名字两次领取地力补贴的情况。另一个原因是澳港村村民梁某(五保户)去世后,梁某名下的土地由梁某明继续耕种;

  2.截至目前我镇对“一户多领”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还有3户存在一户多领的情况,具体原因是为代替家族中亲戚朋友领取地力补贴资金,且已经将代领资金移交给被代领人手中。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项目建设管理违规。

  (1)18个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乌石镇一批一期)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报批擅自施工,且未能发现施工方偷工减料,导致多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

  1.镇党委对规划建设办公室全体人员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2.镇政府已向施工单位进行追缴,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多付工程款;

  3.施工单位已按规格补种漏种的16棵香樟树。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乌石镇国家中心渔港旅游基础设施项目(EPC)一期工程实际动工时间为2022年10月,但乌石镇政府在2022年8月就以拨代支提前将工程进度款2871.86万元拨付到三方监管账户,且该工程未将质量检测费用66.8万元纳入概算。

  整改情况:

  1.根据市政府关于该项目政府债卷资金的使用要求,2022年8月份底前必须完成政府债券5000万资金的支付工作,7月31日已支付30%预付款。为确保为更加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22年8月25日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剩下未拨付的28718641.97元拨到该项目三方公共监管账户中,再根据施工方完成进度情况按实支付;

  2.2024年1月10日,我镇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工程进度进行查核并验收,项目验收资料已送财政审核;

  3.我镇将组织镇干部学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之后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我镇会认真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据实支付工程进度款,注意做好项目概算,防止再次出现错漏。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未经财政部门审核结算造价,直接按项目结算价支付中海油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首期清表费31.8万元。

  整改情况:

  1.我镇已将中海油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首期清表结算相关资料送到经雷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结算造价,已于2024年4月7日取得财审报告,并已向施工单位追缴回多领取的费用17110.37元;

  2.已完善《乌石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3.已组织财经人员学习《乌石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公务接待无公函、超标准,抽查财务凭证发现,2021年至2023年6月镇政府饭堂无公函且超标公务接待支出249679.52元。如2021年11月至12月饭堂接待44次均无公函、超标接待。

  整改情况:

  1.已组织财经人员学习《乌石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乌府;

  2.每次公务接待活动都严格按照接待办公室填写《乌石镇公务接待呈批表》,呈接待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呈镇长审批,镇长审批通过后由镇工会核定接待标准,办公室根据实际负责安排到定点饭店或镇饭堂就餐;

  3.我镇2020年底至今的公务接待凭证中,我镇附有来访单位、人数、事由和镇审批单据及陪同部门等。我镇往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的管理规定;

  4.8月15日,我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已将饭堂接待情况整理完毕,并下发至各分管领导,要求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补发接待公函,目前已收到18个部门补发的21份接待公函;

  5.我镇已于8月27日拟函《关于申请补发公务接待公函的函》至各职能部门申请补发接待公函。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差旅费报销存在超标及报销手续不规范,报销餐饮费的同时领取伙食补贴,其中有一名领导干部在10月7日至9日出差期间,7日与9日既有乌石当地的餐费、加油报销,也有郑州的餐费报销,同时领取伙食补贴,且8张发票只有经办人个人签名,无审批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

  1.4月29日,我镇组织学习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规范差旅报销手续,严格按照《雷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雷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乌石镇人民政府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和《乌石镇人民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差旅报销,一律要求附上差旅审批单、会议通知等资料;

  2.该领导7日中午在我镇用午餐后出发(同时开具发票),7日下午-9日上午出差期间在外用餐,9日晚在我镇用晚餐(同时开具发票)。 我镇现已对该8张发票重新审核并审批,同时加强财务管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现金管理不规范,2017年至今尚有43973元借款单既不出账亦不还款,已开支费用不及时报账出账,现金日记账未真实反映现金支出情况。

  整改情况:

  1.目前已催还借款24973元,其中已于2024年7月5日催还王某、张某同志借款。目前已催还借款5973元,尚欠19000元正在催还;

  2.我镇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0至2022年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和计提折旧。

  整改情况:

  1.我镇已对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2.已对我镇目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已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累计折旧3867133.3元,2023年折旧18566.84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党费使用不规范,如2021年12月支付党建费用30434元,报销凭证要素不齐全,仅附餐饮和住宿发票。

  整改情况:

  1.2021年12月份,我镇外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由于财务人员的疏漏,现已补齐报销凭证;

  2.我镇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防止再次出现报销凭证要素不齐全的情况。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短板多。

  1.主题教育不温不火。

  (1)镇党委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视不够,截至2023年11月15日尚未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主题教育工作,尚未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

  1.9月21日,雷州市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9月26日上午,我镇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10月20日我镇召开主题教育推进会;

  2.6月24日,已制定完善《乌石镇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3.已成立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主题教育宣传氛围不浓,镇委镇政府大院没有主题教育宣传内容,只有少数村(社区)的宣传栏有主题教育宣传画报。

  整改情况:

  1.已在镇委镇政府大院内粘贴主题教育宣传画报,各村(社区)已制作宣传海报;

  2.已要求所有村(社区)加大主题教育宣传力度,并用村广播宣传有关主题教育内容。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抽查发现多数镇村干部对主题教育时间、内容不清楚,对应知应会内容一问三不知。

  整改情况:

  1.已加强镇村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培训,已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课,已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讲会。

  2.2024年5月24日,已邀请市党校老师来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

  3.2023年9月,镇已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2700余册,下步将持续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推动创新理论学习全员覆盖、形成常态。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机关事业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1)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以来,仅镇政府党支部和卫生院党支部各召开过一次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

  1.党建办已于2024年6月28日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

  2.2024年4月之后机关党支部每次党员大会和党课都及时做好签到表并加强会议纪律管理。

  3.2024年8月16日,乌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回头看”党建相关工作整改剖析会,将问题反馈至各个党支部,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党建办向各个党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

  4.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5.2024年8月18日至21日,在市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指导下,按标准全面完善乌石镇党委下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督导被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组抽查的8个党支部。

  6.政府机关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内容和签到表。

  7.市委组织部已派驻一名党建指导员长期驻点至乌石镇,定期到各个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指导。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会议记录不规范,镇政府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大多无参会人员签到,只填写应出席人数和实际出席人数,实际参会情况存疑。

  整改情况:

  1.党建办已于2024年6月28日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

  2.2024年4月之后机关党支部每次党员大会和党课都及时做好签到表并加强会议纪律管理。

  3.2024年8月16日,乌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回头看”党建相关工作整改剖析会,将问题反馈至各个党支部,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党建办向各个党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

  4.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5.2024年8月18日至21日,在市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指导下,按标准全面完善乌石镇党委下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督导被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组抽查的8个党支部。

  6.政府机关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内容和签到表。

  7.市委组织部已派驻一名党建指导员长期驻点至乌石镇,定期到各个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指导。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第一议题”学习不深入,如卫生院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中关于“第一议题”学习有标题没内容。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19日,乌石镇党委已印发乌石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发放给每个党(总)支部;

  2.2024年6月28日,党建办已于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业务培训;

  3.2024年6月14日,党建办已对卫生院党支部三会一课资料进行检查,卫生院党支部已向镇党委出具书面检讨;

  4.2024年8月16日,乌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回头看”党建相关工作整改剖析会,将问题反馈至各个党支部,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党建办向各个党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

  5.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6.2024年8月18日至21日,在市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指导下,按标准全面完善乌石镇党委下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督导被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组抽查的8个党支部;

  7.卫生院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内容和签到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经对比发现,卫生院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所附照片,存在参会人员在同一场景交换位置拍摄多张照片用作不同场次会议佐证材料的行为,有造假嫌疑。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19日,乌石镇党委已印发乌石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发放给每个党(总)支部;

  2.2024年6月28日,党建办已于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业务培训;

  3.2024年6月14日,党建办已对卫生院党支部三会一课资料进行检查,卫生院党支部已向镇党委出具书面说明检讨;

  4.2024年8月16日,乌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回头看”党建相关工作整改剖析会,将问题反馈至各个党支部,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党建办向各个党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

  5.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6.2024年8月18日至21日,在市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指导下,按标准全面完善乌石镇党委下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督导被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组抽查的8个党支部;

  7.卫生院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内容和签到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派出所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大多无参会人员签到,只填写应出席人数和实际出席人数,实际参会情况存疑。

  整改情况:

  1.2024年6月28日,党建办已于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业务培训;

  2.2024年6月13日,党建办对派出所党支部三会一课资料进行检查,该支部已向镇党委出具书面说明检讨;

  3.2024年8月16日,乌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回头看”党建相关工作整改剖析会,将问题反馈至各个党支部,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党建办向各个党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

  4.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5.2024年8月18日至21日,在市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指导下,按标准全面完善乌石镇党委下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督导被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组抽查的8个党支部;

  6.派出所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内容和签到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派出所党支部党课记录大多随意摘抄各种条例内容,字迹潦草,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

  1.2024年6月28日,党建办已于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业务培训;

  2.2024年6月13日,党建办对派出所党支部三会一课资料进行检查,该支部已向镇党委出具书面检讨;

  4.2024年8月16日,乌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回头看”党建相关工作整改剖析会,将问题反馈至各个党支部,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党建办向各个党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

  5.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6.2024年8月18日至21日,在市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指导下,按标准全面完善乌石镇党委下辖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督导被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组抽查的8个党支部;

  7.派出所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内容和签到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发展党员不规范。

  (1)没有及时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如有2名干部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2021年3月21日向新沟村、陈宅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一直没有派人与其谈话了解情况。

  整改情况:

  1.2024年6月12日至14日,党建办指导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对所在党(总)支部从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全面核查;

  2.2024年6月27日,镇党委对2020年至2023年发展的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开展党章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

  3.新沟村和陈宅村党支部已向镇党委出具说明和检讨书;

  4.2024年5月31日,党建办已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不断推进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化;

  5.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接收预备党员没有逐个讨论表决,如陈宅村党支部2022年12月讨论接收2名干部为预备党员没有进行逐个讨论表决。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31日,党建办已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不断推进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化;

  2.新沟村和陈宅村党支部已出具说明和检讨书。

  3.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接收预备党员没有及时报党委审批,如那澳村党支部于2022年11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表决同意吸收1名干部为预备党员,至2023年11月仍未报党委审批。

  整改情况:梁某拾、梁某真两名同志已于2022年11月27日通过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李某玲同志于2022年11月23日在广东某学院学生党支部被表决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于2023年7月14日转入那澳村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应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成为正式党员,但是截至目前,已超期九个月。由于该支部书记梁某同志爱人患病,多次到广州治疗。经镇党建办多次督促指导,该支部拟定于九月初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以上三名同志的转正事宜。

  (4)党建部门对基层党组织业务指导不到位,对发展党员工作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1.2024年6月12日至14日,党建办指导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对所在党(总)支部从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全面核查;

  2.2024年5月31日,党建办已对各党(总)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不断推进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化;

  3.2024年4月至6月,党建办到各基层党组织检查党建工作;

  4.2024年8月17日,镇党委邀请市委组织部5名党建指导员到乌石镇指导党建工作业务,重点指导“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

  5.镇党委已责成那澳村党支部在2024年8月30日之前召开党员大会讨论3名延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转正有关事宜。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

  (1)村“两委”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优秀党组织书记物色难、培养难,干部变动频繁,缺编较多,个别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对村民小组领导力不强。如全镇村级干部编制190名,截至2023年9月仅配备174名。

  整改情况:

  1.正在积极物色干部人选,做好村干部补选工作,2021年换届后已补选21名新干部。我镇村干部共190个编制,目前有182名两委干部,还缺编8名,已有三教、向党、房参、湖仔等4个村社区正在进行补选程序;

  2.积极开展招募雷州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工作,目前已收到7人报名;

  3.已要求缺编的村社区推荐优秀干部人选,正抓紧推进补选流程;

  4.正在深入村级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一村一策”研究制定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改方案,目前已制定《乌石镇房参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改方案》。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房参村8名干部编制,仅配备3名,日常工作依赖镇驻村干部支持参与。

  整改情况:

  1.已要求房参村积极推荐优秀干部人选,目前收到6名人选,已报组织部联审,下一步开展补选工作;

  2.积极开展招募雷州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工作,目前已收到7人报名;

  3.2024年8月14日,已成立乌石镇房参村“两委”干部补选工作督导小组。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塘东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率为零,村委会班子没有党员,“两委”干部拉帮结派,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互相拆台,群众意见很大。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14日,已组织塘东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15号)》《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等文件。

  2.已对塘东村书记、主任等两委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对“两委”干部不团结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3.已督促并指导塘东村党支部做好党员培训管理工作,已物色到4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发展党员,加快推进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干部交叉任职,进一步增强“两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

  (1)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任回避制度不严格,民主推荐环节票数统计有误,考察测评环节票数统计结果失实,对考察资料的检查把关不严,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不到位,考察谈话表述不规范,考察材料撰写简单、应付了事,任前公示时间计算错误、公示通告内容有误,任职时间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已重新修订《关于印发<雷州市乌石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制度(修订版)>的通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已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强调提醒;

  2.2024年5月9日,已组织镇党委领导班子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3.4月28日-30日,党建办工作人员已参加雷州市组织人事负责同志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执行干部选任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

  1.已重新修订《关于印发<雷州市乌石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制度(修订版)>的通知》,要求“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成员应当回避”;

  2.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回避制度;

  3.4月28日-30日,党建办工作人员已参加雷州市组织人事负责同志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较多。2020年以来提任或职级晋升的干部,仅是将干部任免表归入档案,其考察材料和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均没有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已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2.已将干部提拔资料整理归档。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不严。党委会议记录表述不规范,普遍存在记录简化问题。

  整改情况:

  1.已重新修订《关于印发<雷州市乌石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制度(修订版)>的通知》,要求“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全面准确记录在案”;

  2.4月28-30日,党建办工作人员已参加雷州市组织人事负责同志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3.党建办人员已购买组织、人事等工作书籍,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学习,努力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已加强学习,严格规范、详细撰写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聘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

  我镇已按照要求重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设置,7月8日雷州市人社局已批复。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设管理岗数量3名,但现聘用管理岗位人员有5名,人多岗少,不符合岗位聘用规定。

  整改情况:

  我镇已按照要求重置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岗位设置,7月8日雷州市人社局已批复。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

  (1)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归口管理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互相推诿,“老好人”思想严重,对个别干部长期不上班、不在状态、工作懒散问题不闻不问、习以为常,未能真管敢管,考勤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以致个别干部长期游离在组织管理视线以外。

  整改情况:

  1.已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完善打卡制度。已对事业编人员开展平时考核工作;

  2.加强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已要求各办公室负责人对归口管理人员给出考核意见;

  3.2024年5月24日,已邀请市党校老师来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已向党员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6册,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4.依托2024年5月10日完善的《乌石镇镇村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逐步开展与镇村干部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村级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缺失,违法违纪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已制定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2.已制定党务培训计划,党建办已于2024年5月31日和6月28日开展党务工作培训;

  3.2024年7月4日,镇纪委成立村(社区)干部考勤督查组,采用定期巡查与抽查的方式,对村(社区)干部上班情况进行督查;

  4.2020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的中11名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在作出党纪处分前已按规定在其党支部进行口头检讨,同时,提交的检讨书已装入案卷。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彻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强。

  1.乌石镇党委虽多次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但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责任没压实,存在“过关”心态,仅瞄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疏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致一些问题整改不彻底。比如,对2020年12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乌石港内海上餐厅问题,政治站位不高,未按要求进行拆除,而是放任天成台海上餐厅迁移到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北拳海滩西侧沙滩上,非法占用2.27亩滩涂建设“疍家乐餐厅KTV”。巡察组进驻指出问题才整改完成。巡视组反馈的养殖渔排大面积非法使用海域问题整改缓慢,截至2023年11月,仍有219户渔排未整改,群众多次反映渔排堵塞航道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镇党政班子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湛江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及原因,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的巡察、审计问题进行再剖析;

  2.2020年12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发现并指出乌石镇存在2019户非法占用海域渔排养殖问题,经过我镇党委政府通过多次召集养殖户会议、进行宣传国家海洋用海及养殖等政策,对养殖户通于情,晓于理,为确保此项拆除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和谐稳步推进的原则,避免我镇发生大规模养殖户群众性事件,于2021年6月我镇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关于请求拨款支持乌石镇国家中心渔港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清理拆除工作的请示》,向雷州市人民政府申请清理拆除费用,截至目前,在没有上级任何经费下达情况下,经过我镇努力多次对群众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进展,现港池内非法养殖渔排已被拆除或自拆了30户;

  3.接下来我镇继续向上级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向下加大宣传并引导群众合法合规用海,争取尽快将非法使用海域鱼排养殖的问题整改完毕。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雷州市委巡察反馈的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行政村、自然村干部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19日,我镇借助巡察契机,已经组织全体行政村、自然村长资料专人进行系统化学习《雷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雷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并建立管理台账;

  2、同时已经加强村干部学习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农村三资管理监管交易意识,2023年8月至今,一共召开有关“三资”工作专题会议6次;

  3、乌石镇党委政府多次不定期要求各村务必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通过“三资”平台进行交易;

  4、镇纪委加快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在湛江市基层监督云平台上传资金资产资源资料,向社会面公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加大监督“三资”管理力度,截至2024年8月8日,平台已上传资金收支流水明细依据6980条。

  5、经排查,乌石镇镇农村集体资源底数为318宗。全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底数为15宗。全镇农村集体资源承包合同109宗,备案108宗,备案率99%。全镇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承包合同7宗,备案6宗,备案率85.7%。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雷州市委巡察反馈的扶贫投资分红或本金未能收回、工程项目未经审核结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对少报多建等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机关党建虚化边缘化、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不力、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乌石镇党委思想认识不到位,未深刻吸取教训,整改浮于表面,边改边犯、改后又犯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扶贫投资分红或本金未能收回的我镇已经应诉尽诉,已全部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追缴。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坚持标本兼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

  经过此次巡察,党员干部思想受到了洗礼和教育,作风得到了转变,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镇党委将严格对照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以此次湛江市委巡察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时间表,加快推进;对已建立规章制度的,坚持落实到位,坚持督导到位,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我镇党委将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慎始敬终、警钟长鸣。全力支持镇纪委行使“监督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镇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坚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围绕湛江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进一步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四)坚持成果运用,推进乌石工作再上新台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夯实推动乌石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政治基础、纪律基础、思想基础,积极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