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2022〕62号
关于印发《杨家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机关单位,各村委会:
经镇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杨家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雷州市杨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杨家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湛江市委及雷州市委部署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经镇委领导同意,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左右时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虽然总体占比不高,但其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有的案件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各村和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
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镇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坚持源头治理。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强化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强有力硬核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1.打击成效。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2.整治成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3.教育成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4.制度成效。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四)组织架构
在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设杨家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镇综合治理办、党政办、执法办、镇民政部门、杨家派出所、镇司法所等部门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兼任,镇长任第一副主任,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派出所所长、执法办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
三、行动时间和步骤
行动时间从2022年4月下旬起至10月下旬止,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阶段(4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
镇专项办统筹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并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工作重点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此项工作由镇综合治理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参加。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各成员单位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在收到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线索后,尽快核实、查办、反馈,
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向镇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盯办。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抓好宣传教育。精准把握时度效,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进超市、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严打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突出精准打击。杨家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明确整治重点。镇民政部门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执法办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
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3.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4.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订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是维护我市良好政治社会环境的具体举措。各村、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与我镇反诈工作有机结合,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专项办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村可参照市做法,尽快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镇专项办请示报告。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村、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针对本地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四)加强督导考评。这次专项行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务必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镇专项办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成员单位和各村要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问责。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