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雷州市客路镇‘6.23’死亡事故”陈廷玉行政处罚案。由于该事故相关责任人陈廷玉未履行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决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发出(雷)应急执行催告〔2023〕1 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催告陈廷玉履行。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以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方式履行法律文书送达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雷)应急执行催告〔2023〕1 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pdf
公告单位:雷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