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雷州市英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2731485494X/2025-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雷州市英利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02
名称: 关于调整英利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调整英利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现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许海波(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郑荣建(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许德慧(人大主席)分管人大工作。

  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承办镇重点工程项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梁誉升(挂职党委副书记)负责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莫越冲(党委副书记)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村(社区)戒毒、禁毒等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承担辖区黄、赌、毒、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等专项斗争工作。负责做好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依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投诉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及处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潘光迢(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负责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维护、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及林业保护管理、镇村规划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工作。负责镇区及居委会污水处理、排水有关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建筑垃圾、建筑散体物料、工业生产垃圾和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燃气发展规划。会同镇相关机构和市派驻(派出)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林业、农业、水利、畜牧业、海洋、劳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殡葬、安全生产、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违法及违章建筑、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六乱”等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牵头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统一指挥调度市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创建卫生镇相关工作;分管“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

  吴卫东(党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等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周一鸣(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工会主席)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武装、国防动员、工会等相关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饮水、畜禽屠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交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防治及日常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地质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公共安全事件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救援等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化解安全风险。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吴有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辖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负责村(居)务监督工作。接受镇党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

  陈召华(党委委员)分管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林、水、渔、牧、农村经营管理和海域管理工作。负责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渔业、农经、农村实用人才等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保险、耕地地方补贴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和动植物疾病防控等工作。组织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承担推进辖区内林长制、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农业审计工作。负责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厕建设、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等工作。负责农村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委会污水处理、排水有关工作。负责辖区海滩涂、河流、小型水库、水闸、小型水电站、山塘管理和治理工作。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梁兆利兼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相关事务。

  陈  绍(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协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管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协管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协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协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协助指导协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梁艳虹(副镇长)负责共青团、妇联、教育、文化等方面工作。

  林法冲(副镇长)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人口生育管理、医疗保障、保障房申请、退役军人事务、数字政府等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伟流(人大副主席)协管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大工作。

  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负责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维护、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及林业保护管理、镇村规划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工作。负责镇区及居委会污水处理、排水有关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建筑垃圾、建筑散体物料、工业生产垃圾和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燃气发展规划。会同镇相关机构和市派驻(派出)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林业、农业、水利、畜牧业、海洋、劳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殡葬、安全生产、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违法及违章建筑、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六乱”等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牵头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统一指挥调度市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承办主席团和主席交办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宋英宏(副镇长)分管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协管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

  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编制执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业、工业、招商引资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统计、人口普查等工作。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村(社区)戒毒、禁毒等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承担辖区黄、赌、毒、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等专项斗争工作。负责做好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依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投诉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及处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余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三级主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林业、农业、水利、畜牧业、海洋、劳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殡葬、安全生产、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违法及违章建筑、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六乱”等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牵头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统一指挥调度市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