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雷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
工作方案》的通知
雷政数通〔2024〕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湛江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做好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工作,进一步建立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雷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雷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工作方案
雷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雷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湛江市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提高我市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办事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帮办代办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的次数,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我市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主动服务。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为当事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流程,打造便捷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二)全程帮代,无偿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全程协调、跟踪,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交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三)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结合大厅工作实际,着力打造“横向协同、纵向到底”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帮办代办队伍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机构应安排专人作为帮办代办员,从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负责人为部门帮办代办联系人。涉及重大、复杂项目审批的可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审批等方式推进,窗口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帮办代办员,协同解决相关问题。
(二)明确帮办代办范围、职责
1、帮办类。帮办代办人员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针对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对事项进行材料预审,材料不合格的,要一次性告知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补正;材料合格即时引导群众到对应窗口进行申办。针对可网上申办事项和自助终端办理事项,工作人员应指导和协助办事企业和群众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对应的自助终端机进行办理。帮办结束后邀请办事企业和群众对帮办工作服务进行评价。
2、代办类。由企业或群众提出代办申请,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对办事事项进行材料预审,材料不合格应一次性告知办事企业或群众进行补正;材料合格即时出示代办受理书,并指定代办人员,对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办理,审批结束后将审批结果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等方式送达办事企业或群众。
3、帮办代办范围。主要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企业开办注册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事项,逐步扩大帮办代办服务范围。
4、帮办代办职责。所有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负责协调解答咨询、受理代办申请、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或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申请事项,协调解决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审批问题和堵点。进驻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审批事项的相关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三)明确帮办代办流程
1.咨询。帮办代办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辅导,解答申请人提出的关于帮办代办问题。
2.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提交纸质申请表向帮办代办员提出申请。
3.承办。能对申请人进行当场指导、审查所需基本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即办类事项,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带领申请人至相应窗口或部门办理,当场领取审批结果;对于材料齐全的待办类事项,申请人与帮办代办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和签收委托协议后,由帮办代办人员负责代办事项的全过程、全链条办理,审批结果一次性送至申请人;对于材料需补齐的,帮办代办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申请材料,必要时帮办代办人员可以登门受理相关材料,实现“最多跑一次”。
4.办结。帮办代办工作完成后,帮办代办人员应及时与申请人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材料,必要时可协商通过邮寄送达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加强对帮办代办工作的管理,对所管辖的政务服务大厅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单位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知识范围广、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的人员作为帮办代办人员,同时依据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企业群众服务需求。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和宣传栏、横额标语等方式,加大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和接受帮办代办服务,在全市营造亲商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