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省办理、但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其结婚登记信息的,当事人可以先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提供加盖结婚登记经办单位印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或结婚登记证明),并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