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直企业养老退休职工是否需要办理资格认证业务?
答: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文件要求,省直按月领取定期待遇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可全年申办。当前,省社保局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和社会化认证等方式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