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日期: 2024-05-23 10:34:32
来源:雷州年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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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州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雷州先民已在这里刀耕火种,繁衍生息。在历史长河里,先后属徐闻县、乐康县、齐康县、隋康县地,隋始置海康县,1958年分划属雷南县及雷北县,1961年恢复海康县建制,1994年撤县设市,逐渐演化今雷州市及其辖境。

  战国至清朝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雷州先后为越、楚的势力范围。据明代黄佐《广东通志》载,公元前355年,楚子熊恽受命镇粤,至此开石城(今雷州市委党校附近),建楚豁楼,以表其界。这是雷州建城之始。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归属象郡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属合浦郡徐闻县地(徐闻县辖境包括今雷州市、遂溪县、徐闻县、湛江市区、麻章区)。郡治、县治均在雷州城。三国吴大帝黄武七年(228年),属交州珠官郡徐闻县地。三国吴大帝赤乌五年(242年),属交州珠崖郡徐闻县地。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属交州合浦郡徐闻县徐闻县地。南朝齐武帝永明元年(483年),属越州齐康郡乐康县地。后乐康县改为齐康县。

  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年),属合州齐康县地。梁武帝普通五年(524年),分齐康县置齐康县、扇沙县、椹县(二县皆属今遂溪县地)、模落县、罗阿县、雷川县(三县均属今雷州市辖地),属合州。梁武帝太清元年(547年),合州改为南合州,属南合州。隋文帝开皇八年(588年),齐康县改为隋康县,隶属南合州。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南合州改为合州,隋康县分置为隋康县和海康县(今海康县地一部分。因境内台风海潮泛滥成灾,为祈求康宁,故取名海康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越州改称禄州。大业三年(607年),禄州与合州(今雷州半岛)合并,称合州。同年废州复郡,合州改称合浦郡。又废模落、罗阿、雷川三县,并人海康县。后析合浦郡置徐闻郡,辖海康、隋康、扇沙、铁杷四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废徐闻郡置合州,海康县属合州。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合州改为南合州,不久改为东合州。海康县属东合州。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东合州刺史陈文玉奏请朝廷把东合州改为雷州,雷州之名始于此。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雷州改为海康郡,海康县属海康郡。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海康郡改为雷州,海康县属雷州(雷州辖海康、遂溪、徐闻三县)。北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改雷州为雷州军。次年,废遂溪、徐闻县并人海康县,遂溪县为新福乡,徐闻县为时邑乡,雷州军辖海康一县。南宋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年),复置遂溪县,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复置徐闻县。雷州军辖海康、徐闻、遂溪县。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改雷州军为雷州路,海康县属雷州路。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雷州路为雷州府,海康县属雷州府。清沿明制,为海康县,属雷州府。

  民国时期 民国2年(1913年),府制撤销,设道,海康县属广东省军政府高雷道。民国9年(1920年),各道撤销,海康县直隶广东省。民国12年(1923年)秋,为高(州)雷(州)钦(州)廉(州)琼(州)崖(县)罗(定)阳(江)八属联军总指挥部所据(1923年,粤军第四独立旅旅长邓本殷乘陈炯明叛乱之机,独霸南路,组成八属联军总指挥部,任总指挥。1925年10月进犯广州,被国民革命军击败,溃逃海南岛)。民国15年(1926年),属南路行政区,由南路行政委员公署管辖。民国17年在琼州成立,改由其管辖。民国18年(1929年)6月底,南区善后委员公署撤销,海康县直隶省。民国21年(1932年),属南区绥靖委员公署管辖。民国25年(1936年)10月,属广东省第八行政督察区,由广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民国28年(1939年)3月,复属广东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1947年),属广东省第九专署行政督察区。民国38年(1949年)5月,属广东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由广东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2月5日,海康县解放。1950年2月,属广东南路专区,由广东省南路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50年9月,属广东省高雷专区,由广东省高雷区专员公署管辖。1952年11月,属广东省粤西行政区,由广东省粤西区行政公署管辖。1956年2月,属广东省湛江专区,由广东省湛江专区专员公署管辖。是月,东里区的新寮、公港、冬松、北莉、金鸡、佳平等六个乡划归徐闻县管辖。3月,沈塘、纪家2个区20个乡由遂溪划归海康县管辖。1958年11月,撤海康县建制,南渡河以北的超美、跃进2个公社和遂溪、廉江县合并为雷北县,南渡河以南的先锋、卫星、东方红3个公社与徐闻县合并为雷南县,均属广东省湛江专区。1960年11月,雷北县改为雷州县,雷南县改为徐闻县。1961年3月,恢复海康县建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雷州县的海康片公社和太平公社以及徐闻县的海康片公社(除英利、覃斗外)划归海康县管辖。4月,将原属徐闻县的青桐洋、那卜乡、随英利公社及覃斗公社划归海康县。5月,太平公社划归湛江郊区管辖。至此,海康县恢复了并县前的行政区域,全县共辖25个公社。1967年3月,属广东省湛江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1968年3月,属广东省湛江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78年9月,属广东省湛江地区,由广东省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管辖。1983年9月,撤销湛江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下辖县新体制,海康县属新组建的湛江市。1994年4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康县,设立雷州市,属县级市,委托湛江市管辖至今。2004年,雷城镇改设为雷城街道。2006年10月,雷州市城区增设新城、西湖2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