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和《湛江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请你们严格按照附件雷州市北和镇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执行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