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会议制度》、《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和《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的通知
北府〔2017〕89号
关于印发《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会议
制度》、《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
巡查制度》和《北和镇全面推行
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会议制度》、《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和《北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执
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建议,请径向镇河长制办公室反映。
雷州市北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