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吸取赤坎区“10.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白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白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电动车作为新型环保的交通工具,深受大众喜爱。随着我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电动车数量持续增长。然而纵观这几年全国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的案例,触目惊心,特别是赤坎区“10.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反思和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以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以及“三小”场所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等手段,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白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豪育(镇长)
副组长:黄 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之杨(镇党委委员)
成 员:周溶金(派出所所长)
陈学涛(工商所所长)
周 裕(农业办主任)
李 江(规划办主任)
林志龙(安监办主任)
陈景耀(交管所所长)
蔡 杰(白沙中学是校长)
吴启富(白沙二中校长)
黄明豪(中心小学校长)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出租屋、单体居民楼、社区、村居、住宅小区、集贸市场。
四、整治重点
(一)杜绝电动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实现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
(二)提高居民群众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物防技防。经加强对出租屋、单体居民楼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后,对确实无法室外停放电动车的情况,可以采取电动车停放点要与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区域用实体墙分隔,并设置简易喷淋和灭火器等技术防范措施,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3《湛江市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要求》。
(二)行政措施。一旦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要强制将电动车清出室内,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单位,以及发现整治重点或者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派出所要依据《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或者“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为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以警告,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人员承担。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通过严管严处,及时消除一批突出安全隐患。
(三)宣传提示。各村委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教育,通过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强居住类租赁房屋火灾防范的措施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见附件1和附件2)、张贴挂图等形式进行专项宣传。派出所要不定时组织出租屋业主进行消防安全宣讲。
六、时间步骤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3日至10月15日)。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各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日)。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整治阶段发现的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防止出现电动车“回流”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镇领导一直高度关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赤坎区“10.7”亡人火灾事故,镇党委书记曹康武多次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委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传单、横幅、广播以及网络等公共媒体,向辖区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上报排查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