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汛期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7〕77号)、《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2017〕17号)和《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雷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安[2017]11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汛期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7〕77号)、《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2017〕17号)和《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雷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安[2017]11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严抓整治、重点防范”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通过宣传、巡查与指导整改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提高我镇干部群众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我镇的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林豪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之杨(镇党委委员)
蔡培起(副镇长)
成 员:周溶金(派出所所长)
陈学涛(工商所所长)
周 裕(农业办主任)
李 江(规划办主任)
林志龙(安监办主任)
何正天(司法所所长)
陈景耀(交管所所长)
陈芝馀(水管所所长)
梁 海(林业站站长)
符云光(农机站站长)
蔡 杰(白沙中学是校长)
吴启富(白沙二中校长)
李能尧(中心小学校长)
郑振东(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监办,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另外,根据职责分工,设五个检查小组。
(一)建筑工程和项目安全检查组:由莫和波同志任小组长,人员组成为规划办人员。
(二)交通安全检查组:由蔡培起同志任小组长,人员组成为交管所、派出所有关人员。
(三)公共场所安全、企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由黄华同志任小组长,梁之杨同志任副组长,人员组成为经济办、司法所、卫生院人员。
(四)水利检查组:由郑丁元同志任小组长,人员组成为农业办、安监办人员。
(五)学校安全检查组:由柯和聪同志任小组长,人员组成为白沙中学、白沙二中、白沙中心小学相关人员。
三、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充分运用前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结合汛期安全事故防范的重点,深入隐患排查,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降低风险,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筑工程和项目安全: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汛期的不利影响,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暴风暴雨天气建筑工地坍塌事故防范及应急避险措施。
(二)交通安全:1、客运站安全: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防范及避险措施;2、检查交通警示标志、危险路段防护墩(墙)的设置情况,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3、渡口安全:主要检查草白中村、黄桐渡口的安全营运落实情况,严禁在恶劣天气下运营。4. 强化路面执勤执法,进一步加强客车、工程车、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共场所安全、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1、深入开展对饭店、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特别是华尔街酒吧、白金银座饭店、农家庄),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及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2、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3. 进一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大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车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单位场所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4、各村委会、机关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预案,加强巡查。
(四)水利安全:1、深入开展对山塘水库的安全隐患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北坡、平原水库,白水沟),以防范汛期极端天气引发的决堤、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
(五) 学校安全:目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虽然已进入暑假阶段,但开学在即,学校安全不容忽视。 1、加强学校出入道口的值班管理和秩序维护,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要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2、学校要利用暑假的时间,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要突出防雷、防风等安全措施。通过主题班会、电话联系学生家长(监护人)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以防溺水、食物中毒、雷击等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做好汛期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对抗拒监管执法或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发动准备阶段(2017年7月31至8月6日)。制定《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检查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8月7至8月13日)。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
(三)开展检查、组织整改阶段(2017年8月13至10月)。各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方案,深入到各被检单位(对象)进行认真检查,及时通报检查进展情况。对重特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防护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上报上级职能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总结阶段(白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完成后一星期内)。总结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对各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对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本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突出重点,认真整改。要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创新安全检查方式,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综合监管等作用,形成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联系机制。
(四)严明纪律。各检查小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和组织纪律,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作为或乱作为。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的,将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