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消除我镇干线公路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做好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以下简称迎国评)准备工作,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路〔2020〕30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2020年,以迎国评工作为重点,通过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努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大公路及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两侧广告控制区、桥梁禁止采砂区、危险源控制区、桥梁保护区及桥下空间等公路安全监管力度,实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现象,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行落实路长制,形成符合我镇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际的监管方式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镇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和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为全镇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重点是出市区通道公路边界路段,高速公路连接线及两侧80米、服务区及周边80米、立交桥匝道及收费站广场两侧80米范围。路域范围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以下称路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广告控制区(以下称路外)。广告控制区范围依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相关规定确定。
三、整治步骤
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2020年9月中旬前为调查摸底阶段。通过全面摸查制定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治理标准、治理台账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等。
2020年9月中旬至10月为综合整治实施阶段。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各项整治任务,按照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要在10月中旬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80%,在10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2020年11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委会要按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检自评,自检自评合格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会省有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
强化综合整治成果应用,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四、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查处和清理路域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助配合)
1.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开展路域范围内标志标线和穿越公路行人过街设施使用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保交通标志标线位置适当、无遮挡、版面清洁清晰、信息表达精准。可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增设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观、公路服务设施和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等行业统一标志标牌,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要结合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路内的交通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特别是高速公路连接线与地方公路连接处以及普通干线公路与地方公路交汇处的交通安全设施布置情。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整改,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报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2.非公路标志及广告标牌设施整治。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包括未经许可在路内设置或超过许可期限、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整修。对路域范围内居民房屋及围墙、公路护栏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要逐一进行覆盖和清理;对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拆除;对公路两侧广告控制区内非法设置、不满足安全距离以及许可有效期过期未依法延续的广告标牌设施要依法拆除;对公路两侧广告控制区内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划的广告标牌设施,存在影响行车视线因公路交叉或并行而不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公路的安全距离或在其中任何一条公路的建筑控制区内等情况的,要报请有规划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整规划。
3.平面交叉道口整治。规范设置平交道口及接入口视距良好,间距合理,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干线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要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明确主路优先通行权。干线公路之间、干线公路与县道的交叉路口要做好相关渠化设计,并设置指路标志、安装交通信号灯和适当的交通监控设备;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交叉口要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要在接入乡道道口处设置减速带。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煤炭集散场等)要负责做好开设道口的硬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商业店铺等倚路经营的非公路设施,及与公路平行的场院要通过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平台实施有效隔离,确保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规范。
4.过镇、过村路段综合整治。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路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要力求整齐,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破旧建筑要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对公路两侧的集贸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依法依均由予以坚决取缔。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美化。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对各类指示牌、标志牌、广告牌匾等进行规范,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统一规划村镇段的排水设施,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村镇外自然排水体系。有条件的村镇路段,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主要交叉口和行人过街路口要设置交通信号灯,适当配套交通监控设备。
5.公路绿化景观整治。对公路绿化带、分隔带及两侧公路护路林,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 “栽、管、护”相统一,进一步优化完善设置。对原有绿化林带存在缺苗断垄、因涉路施工被采伐或迁移、病虫害重且绿化效果差等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补植、补种或者更换树种,适当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和景观化效果。严格控制中央隔离带和绿化带的开口数量,封闭不符合规范和影响交通安全的开口。合理控制交叉口、开口、交通标志牌和弯道处的绿化高度,确保视线通畅。高速公路要按照相关养护技术规范及时修剪或更新补种公路绿化树种,及时清理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绿化物,达到美化和安全高度统一。
6.沿线货物集散地整治。对公路两侧的生产、建筑材料、煤场等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强化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并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
(二)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道路交通执法,制止公路违法停车、堵塞交通等行为,整治无证无牌车辆,切实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助配合)
(三)查处和清理路外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建筑规划管理和审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助配合)
(四)查处和清理路外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修车点等,全面规范公路沿线商户经营行为。及时清除路外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桶)、垃圾池,加强日常保洁、每天定时清运。(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助配合)
(五)查处和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200米范围河道内采石取土、倾倒弃渣垃圾,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违法行为。严禁在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的法定范围内采砂。(水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助配合)
(六)查处和清理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杜绝一定范围内的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保证公路运营安全。严禁在桥下空间堆放杂物,搭建设施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禁止利用自然地面以上的公路桥下空间铺(架)设高压电线、油气管道。石油天然气管道等管线设施穿越公路的,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号)规定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自然资源、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能源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助配合)
(七)清理路外各类杂乱种植物,做好可绿化路段的生态绿化和美化,实现公路绿化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注重高速公路连接线、服务区、收费广场等区域的绿化和美化,提升群众出行体验。(林业部门牵头,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部门协助配合;涉及高速公路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林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部门协助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牵头部门,强化路地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对给予必要保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各牵头部门要做好上下工作衔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借鉴我省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文明样板路”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路沿线群众的路域环境保护意识和护路爱路、文明出行的意识,推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总结我镇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效果评价,构建适应现代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的体制机制,巩固和保持整治成果,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