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的通知》(粤乡振局函〔2022〕51号)和雷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雷州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雷扶组〔2020〕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主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各级各单位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使用扶贫项目的投资本金和收益转投其他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此次排查范围。
二、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与登记规定
(一)在村级实施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属村级资产,登记在村一级。
(二)社会扶贫资金、帮扶单位自筹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扶贫资产,所有权归行政村集体,属于村级资产,登记在村一级。
(三)利用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统筹实施的产业和资产性收益项目权属归投入的市、镇或村,即村级统筹实施的项目,产权归村级,资产登记在村一级;镇级统筹实施的项目,产权归镇一级,资产登记在镇一级;市级统筹实施的项目,产权归市级,资产登记在市一级。
(四)同一项目既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又使用其它资金的,按出资比例确定资产占比和权属。
二、排查重点
全面掌握项目投入、资产规模、资产现状、运营管护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主要排查以下5类问题、13项子问题。
(一)扶贫项目资产摸底是否全面。重点①看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是否全面摸清,有无遗漏;②资产台帐信息要素是否完整准确。
(二)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并入账。重点③看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登记入账;④实地查看资产现状,排查账实是否相符;⑤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资产台账与线下台账是否一致。
(三)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已确权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重点看⑥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要求确权; ⑦是否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⑧是否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建立后续管理机制;⑨日常管护是否到位。
(四)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⑩重点看经营性资产现状,是否存在闲置(分半年以上、1-2年、2年以上)、低效、浪费等问题,是否及时盘活或规范处置;⑪是否发挥联农带农特别是带动脱贫户增收作用;⑫收益分配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⑬重点看是否存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三、组织方式
(一)村集中开展排查整改。
1.排查方式。农业农村办、驻镇工作队负责统筹安排,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成立指导组,督导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以村为主体实施,组建“回头看”工作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同志担任,逐村逐项目实地排查。
2.人员抽调。督查指导组成员从农业农村办、财政经济发展办、驻镇工作队抽调,抽调人员要政治过硬、政策熟悉、作风扎实。
3.任务要求。各村要对照本通知所列的5种问题类型、13种问题子类型,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项目资产建立台账,逐项研究解决,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相关整改问题台账按要求认真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不断完善村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处置 台账,保持线上线下台账一致。村级排查工作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并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二)镇严格开展督查核查。镇督查指导组在村集中排查整改阶段,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对村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督导核查、检验各村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并于9月18日前向镇农办报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排查核查情况报告。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将此次“回头看”工作作为我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成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工作纪律。“回头看”工作全程严禁选择性排查、纸上排查、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对照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逐项目排查,充分吸取北方某县农村户厕摸排弄虚作假的深刻教训,对漏报瞒报、摸排不实、核实不严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实排查纠错。各村要组织“回头看”工作组成员和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雷州市扶贫资产监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回头看”工作的有关要求,熟练掌握资产确权的有关规定。对于确权主体错误的扶贫资产,要及时给予纠正,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明晰和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