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基层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和调动的,应当征得镇人民政府同意,做好工作交接,并报送《白沙镇村(居)统计人员调整审批表》(见附件),经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变动统计人员。请各村(居)认真执行以上规定,确保统计队伍相对稳定。
附件
白沙镇村(居)统计人员调整审批表
拟接任统计岗位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时间
个人简历
拟调离人员基本信息
人员去向
调整
事由
审批备案流程
村居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镇人民政府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