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财政局着力提升政府公物仓管理水平
雷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统筹整合,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制度先行规范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资产处置及出租行为的管理意见》《雷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方法>的通知》,用制度建设促进公物仓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转。
二是加强涉案罚没资产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加强沟通协调,将市法院申请上交的罚没资产纳入公物仓进行管理。对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收归国有的涉案物品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
三是发挥公物仓调剂作用。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的资产和罚没资产等,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要求,对需购置资产的单位,优先从公物仓内调配,调配不足再进行政府采购,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达到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节约财政资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