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散小额开支报销等财务行为,我市多部门加强紧密联动,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
一是加强部门合力。去年10月,我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市财政局牵头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并印发了《雷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村级日常零星支出不能取得合法发票事项调研工作的通知》,深入镇村调研农村财务日常零散小额开支的类型、范围、支出额度等情况,广泛收集基层对帐务处置的意见建议。
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去年11月以来,市财政局组织工作专班人员先后赴附城镇、南兴镇等镇进行实地调研,分别与附城镇的英山村、南山村、韶山村、徐马村和南兴镇的高朗村、山尾村、梅田村、南兴社区等村级干部、财务管理人员开展座谈会,广泛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切实保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在汇总各镇村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全市村级特别是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不能取得合法发票事项进行整理和分类,针对各类问题分别找出解决方案,并会同市司法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讨论研究后,起草并印发了《雷州市农村日常零星支出账务处理的指导意见》。《雷州市农村日常零星支出账务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日常零星支出的审批流程、报销标准和所需凭证等,使报销程序更加清晰,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散小额开支报销等财务行为,大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报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避免了白条入账等不规范现象,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