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财政局聚焦市场主体,通过落实惠企政策、升级平台功能、创新监管方式、降低交易时间成本等举措,全力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雷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为中小企业注入发展动力引擎。
一是印发《雷州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湛江全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中小企业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只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即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优惠。二是严格落实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面向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和70%。2024年我市政府采购合同总额6.08亿元,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29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70.53%。三是要求供应商以责任承诺书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并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采购人检查和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内容。四是加大“政采贷”宣传推广力度,做好政策“传声筒”和银企对话“接线员”,提高银企对接的精准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近两年为企业融资10笔,资金约1800万元,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赋能”,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质量。
二、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制定雷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机制,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采取“智慧云平台”线上培训和线下信用政策宣传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好诚信履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平台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各类信息10000多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信用互评507项约1000人次,专家211人和27家代理机构信用互评496项,失信供应商4家,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公平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强化政府采购绩效。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流程管理,优化合同签订衔接环节,确保各方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依法做好合同签订、备案和公开工作,鼓励采购人在15天内签订合同。二是指导采购人提高内部审批效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审批流程。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培训,提高采购人对合同签订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在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雷州市政府采购指标排名全省第12名,比2023年提升2位,其中政府采购便利度合同签订平均时长排名全省第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