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财政局全力做好2025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雷州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优化财政管理体系,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及时印发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印发《雷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雷州市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雷财绩〔2025〕3号),强化各预算单位的绩效责任意识,推动形成“重视绩效、关注效益”的工作氛围,更清晰界定各预算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与质量标准,明确要求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自评工作,为全市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精准指引和制度保障。
二是细化自评安排,确保有序推进。2025年绩效自评确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其中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线下”自评,其他项目与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实行“线上”模式。明确评价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对象为全市一级预算单位;
项目自评对象为2024年资金支出100万元及以上且具备评价条件的项目,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持续跟踪上报进度、提供指导服务,目前87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覆盖率100%;18个项目完成绩效自评,覆盖率100%,为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筑牢基础,推动财政资源向高效益领域倾斜。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保障工作质量。针对绩效自评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特点,市财政局组织专业力量
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为期两个多月的常态化指导服务与持续推进,高效完成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自评结果精准合规,圆满达成预期工作目标。同时以零基预算改革为重要契机,将绩效评价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的关键抓手,深度聚焦财政资金全链条管理,精准掌握财政资金使用流向、及时排查资金配置与使用问题,借鉴先进经验,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完善全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着力实现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一体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