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局长吴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符宗安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并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还成立了雷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和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处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注重制度建设。在对原有网站管理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明确网站各栏目的负责处室和单位,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三)优化服务方式。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四)严格保密审查。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和雷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规范了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切实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对局内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2016年度,依托雷州市财政信息网等渠道,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财政工作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全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其他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没有举行社会听证会。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三是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还要进一步改进,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