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府〔2020〕2号
关于印发《调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单位:
《调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雷州市调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调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序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雷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相关定义
(一)镇范围内的散发:指在同一镇范围内,出现散在分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病例间无流行病学关联。
(二)镇范围内的暴发:指在同一行政村或集体单位内,14天内出现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且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三)镇范围内的流行:指在同一镇范围内,出现多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疫情,多例病人传播链不清楚,且呈现持续传播。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高危病例、重症病例以及轻症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的定义按照国家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执行。
二、职能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
1.镇政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调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提供相关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调配本镇各项资源,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2.村(居)委会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院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卫生院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卫生院、村卫生站负责本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转诊、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配合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专业防控措施及终末消毒工作。
(三)其他相关机构
其他相关机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防控工作。兽医站做好动物禽流感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并及时与卫健部门沟通。
三、防控措施
(一)未出现疫情或出现散发
采取及时发现病例,控制续发病例发生的防控策略。
1.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发热门诊、村卫生站按照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方案要求,发现武汉返乡或武汉籍外来人员发热、出现呼吸道症状后,立即向卫生院报告。
2.病例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及时将其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要做好重症病例早期发现和及时转诊的准备工作。
3.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体温测量。镇政府提供密切接触者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4.在镇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5.卫生院指导本镇内中小学、托幼机构、敬老院等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晨午检工作,对其他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必要时组织晨、午检工作。
6.镇政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出现暴发
采取以加强疫情监测、发现和转诊、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镇散发病例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主动监测。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组织医务人员或村级指定的协管人员开展主动入户医学巡视,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样病例,尽快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镇政府组织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集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本单位职工健康状况,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样病例及时上报。
2.卫生院、村卫生站积极配合上级疾控中心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协助对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相关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3.卫生院、村卫生站组织医务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居家医学观察。
4.卫生院、村卫生站组织医务人员协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收集、汇总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
5.镇政府取消或推迟镇内的大型集会,暂停游神、年例、雷剧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6.镇政府组织宣传部门加大宣教力度,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7.镇政府为暴发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提供保障,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一旦资源不足,应及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援助。
(三)镇出现流行
采取以及时发现、转诊病例,防止疫情扩散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防控乡镇范围内暴发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下,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病例救治。卫生院、村卫生站组织医务人员每日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样病例,并立即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2.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并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3.镇政府取消镇内的大型集会,暂停集市活禽销售、屠宰、加工,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4.加强居民外出管理,限制不必要的人员、交通工具的往来。采取卫生检疫措施,防范疫情扩散。镇防控指挥中心及时向疫情流行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5.镇政府加大宣教力度,在市防控指挥部的指导、支持下,加强风险沟通工作,防止镇村居民出现恐慌。
自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