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雷州市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3-23 16:06: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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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府〔2020〕7号

  关于转发《雷州市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雷州市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春防工作,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

  雷州市调风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雷州市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工作目标:做好春防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工作要求: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三个主要环节作为本次春防工作重点,以“集中免疫”、“监测补免”、“监督执法”和“督导验收”为抓手,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加强对养禽场、活禽交易市场等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动物H7N9流感病毒隐患。

  二、工作措施

  我市实行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第一周集中补免的免疫模式。

  (一)集中免疫。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集中免疫工作计划,实施“干部职工包站”方法科学指导开展免疫工作。按照“政府部门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各畜牧兽医站要在当地镇政府组织下开展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集中免疫工作,通过“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和“干部职工包村兼包场”等好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免疫工作的全面覆盖。

  1、准备阶段:2月中旬—3月1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开展动员活动,充分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畜禽养殖状况。落实专项防疫经费,备足免疫所需的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组建防疫队伍,部署免疫任务。

  2、集中免疫阶段:3月2日—4月5日。防疫员要规范免疫操作,严格免疫程序,确保免疫质量。要注意免疫时的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建立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

  3、自查补免阶段:4月6日—4月20日。各畜牧兽医站要组织自查,发现漏免的及时进行补免,并做好防疫报表整理和书面总结。市农业农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集中免疫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监测补免和总结。4月21日至5月5日,在全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并认真实施。要求对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全部监测到位,对畜禽免疫抗体合体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进行补免或加强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抗体监测,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和适时免疫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畜禽常年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三)强化监督。3月2日至5月5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开展春防工作的同时强化监督,有效截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1、严把病死和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严厉查处屠宰、贩卖、加工、经营、运输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2、严把产地检疫关。切实做到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无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严把屠宰检疫关。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确保检疫质量。

  三、督导抽查

  (一)春防督导。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督导组,在防疫期间对春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对因组织不力、操作不规范而完不成免疫任务的,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较大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抽查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将于5月6日至5月25日期间择时对各畜牧兽医站春防工作进行以抽样形式检查。抗体监测采取随机抽查方法,各镇抽查4个村及若干规模养殖场。

  (三)春防集中免疫行动结束后,视具体情况召开全市春防工作总结会。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防疫责任,确保免疫效果。按照国务院关于动物防疫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监督责任制,确保春季集中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和报告及应急处置等防控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因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处置不及时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制定免疫方案,落实报告制度。各畜牧兽医站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春防各项工作任务。对疫苗采购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湛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并及时报告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落实防控经费,保障防疫物资。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好动物疫苗等防疫物资储备和监测等各项经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品改站要建立健全动物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资进出库台账,设专人管理,保障动物疫苗质量;各畜牧兽医站要根据辖区畜禽存栏量制定实施疫苗配送计划和发放动物疫苗,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实行全程冷链运输,保障动物疫苗质量和杜绝动物疫苗浪费现象。

  (四)规范免疫操作,完善免疫记录。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严峻,一线工作人员在防疫工作操作要规范,同时要注意做好个人保护措施,戴好口罩和手套,勤消毒,预防感染。督促养殖场户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尤其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各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切实做到有免疫记录,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五)加大宣传引导,做好防控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加深群众对春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春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控合力。要合理组建动物防疫队伍,积极举办防疫技术培训班,为春防工作高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