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东府〔2023〕11号
关于成立东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全镇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东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雷州市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按市政府统一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镇人民政府议事日程。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镇、村明确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专门负责人员,配备足够的备勤消防安全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明确分管领导、办公室具体职责。
3.及时向市消防大队上报消防安全事件,配合各部门开展火灾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及日常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4.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5.加强消防安全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对各村消防安全管理的督促。重点对企业、农村和学校等进行监管,严防群体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6. 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执行。
7.按时参加市消防大队会议。
8.完成市消防大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周 虎 镇党委书记
黄忠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李 胜 人大主席
梁中华 镇党委副书记
余开涛 镇党委副书记
王鸿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符李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艳洪 副镇长
周亚光 副镇长
黄俊端 副镇长
成 员:陈 斌 派出所所长
方大泉 供电所长
杨树林 东里中学负责人
韩自清 东里二中校长
吴华欣 东里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三、组织机构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东里镇消防办公室,由陈木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英焕、符妃胜同志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雷州市东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