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人民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镇节日期间的火灾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等出行明显增加,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历来是火灾防控的重点时段,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等,要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各村(社区)、机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及时召开火灾防控部署会,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和各职能部门深入研判清明期间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二、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清明节前各村(社区)、机关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火灾防范措施、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火源是否落实专人看管,是否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
三、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单位要及时补充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确保器材完整好用、物资储备充足,并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和墓地集中林地的防灭火巡查工作,要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机关单位要在陵园、寺庙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开展节日防火提醒。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传单、宣传栏等载体,形成浓厚消防宣传氛围。
雷州市东里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