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 2017-05-23 11:37:32
来源:附城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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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附委[2017]64号


关于下达2017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各驻村工作组(队)、附城财政所:

雷州市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7]10号)以及市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已于近期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到我镇,经会议研究,决定将雷州市下达到我镇新时期精准扶贫脱贫省级补助资金1640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以各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基数分配,专项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教育和基本医疗保障等。各村资金使用须报镇政府核准,严格按照指定用途和管理规定安排使用。

二、该资金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实行财政报账制,即由镇政府向财政所报账,财政所汇总向市财政局报账。

三、财政所要紧密配合镇政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雷州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雷财农[2016]112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关于下达2017年我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中共附城镇委员会

      附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