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提高我镇海洋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海洋灾害应对工作, 最大程度减少海洋灾害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海洋灾害应急 预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灾害(风暴潮)应急预案》、《雷州市突发事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雷 州市纪家镇政府海洋灾害(风暴潮)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雷州市纪家镇政府海洋灾害(风暴潮)应急预案》
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关于海洋灾害
(风暴潮)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提高我镇海洋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海洋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灾害(风暴潮)应急预案》、《雷州市突发事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防御海洋灾害(风暴潮)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海洋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镇党委政府和镇应急办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管辖海域范围发生的海洋灾害(风暴潮)、海浪灾害的观测、预警和灾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纪家镇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我镇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小勇(党委书记)
副组长:颜春晓(人大主席)
孙丙乔(党委副书记)
方林生(党委副书记)
胡荣海(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德朋(党委委员、副镇长)
彭智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祖伦(党委委员)
吴柏梁(党委委员)
卓秋玲(副镇长)
成 员:徐保乐(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周晓城(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黄 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廖秉树(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欧凯飞(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 冠(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自然资源系统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和通报自然资源系统海洋灾害的重大事项;根据市应急局的要求,提出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的决策建议。
(2)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海洋灾害应急响应部署和市应急局发布的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督促、检查各村(社区)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
(3)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应急办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我镇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时向各村(社区)和各有关单位传达、通报相关情况。
(4)负责我镇海洋灾害受灾评估调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全镇自然资源系统海洋防灾减灾日常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黄潇
成 员:肖香文、冯丽燕、王奋、黄兴河、黄琼、邓文炳、黄康生、黄妹
2、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在海洋灾害影响期间,负责安排和落实应急值班;
(3)负责保持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应急局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
(4)及时传达市应急局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掌握、报告全镇自然资源系统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和全镇涉海企业、机构等单位人员转移避险等情况;
(6)负责协调和掌握全镇自然资源系统海洋灾害应急响应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7)负责协调办公室及下属各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8)负责海洋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
(9)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及下属各单位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
1、办公室: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海洋防灾减灾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市应急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沟通及时顺畅;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2、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期间的海洋灾害观测、预警和灾害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电视、电话、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员等途径,向公众发送海洋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海洋灾害受灾情况,并报告镇政府、市应急局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我镇海洋监测设备灾情统计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3、农业农村办公室:参与海洋灾害调查、评估和情况统计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争取、落实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申报;负责落实镇级海洋灾害工作经费和救助资金;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规划建设办公室:参与海洋灾害前期督查检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风暴潮、海浪灾害应急响应建议启动标准
风暴潮、海浪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分别对应最低至最高响应级别,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主要依据海洋灾害警报级别确定,海洋灾害警报分为蓝、黄、橙、红四色,分别对应最低至最高警报级别。
(一)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建议启动Ⅳ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1、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蓝色警报。
2、海洋预报台发布近岸海域海浪灾害黄色警报或近海海域海浪灾害橙色警报。
(二)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建议启动Ⅲ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1、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黄色警报。
2、海洋预报台发布近岸海域海浪灾害橙色警报或近海海域海浪灾害红色警报。
(三)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建议启动Ⅱ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1、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橙色警报。
2、海洋预报台发布近岸海域海浪灾害红色警报。
(四)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议启动Ⅰ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红色警报。
备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可根据海洋灾害影响预判情况适当调整。
四、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提前部署
预计将启动Ⅲ级、Ⅳ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受灾害影响的各村(社区)做好海洋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二)应急响应
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广东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作为全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在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全市应急力量应对处置;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事发地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湛部队和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共同应对处置;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市)政府组织应对处置,涉及两个以上县(市)的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组织应对处置。
1、Ⅳ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当广东省海洋预报台或市应急局发布风暴潮Ⅳ级警报(蓝色),立即启动风暴潮Ⅳ级应急响应:
(1)镇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确定带班领导和应急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海洋灾害发展动态,协调应急响应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防御灾害应急会商,提出防范措施;通过传真电报、短信向各村(社区)通报风暴潮预警报情况及防范措施。
(3)指导受灾害影响村(社区)做好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风暴潮和海浪灾害警报每日面向各村(社区)至少发布2次,若预警级别无变化,发1次即可。
(5)各办公室根据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2、Ⅲ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当广东省海洋预报台或市应急局发布风暴潮Ⅲ级警报(黄色),立即启动风暴潮Ⅲ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确定带班领导和应急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海洋灾害发展动态,协调应急响应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及时获取风暴潮相关的信息,组织防御风暴潮灾害应急会商,并及时向各村(社区)传达省、市防御风暴潮工作的部署精神,同时将各村(社区)防御风暴潮部署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局。
(3)指导受灾害影响各村(社区)做好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御风暴潮工作督查指导组,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风暴潮防御工作。
(5)风暴潮和海浪灾害警报每日面向各村(社区)至少发布2次。
3、Ⅱ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当省应急厅发布风暴潮Ⅱ级警报(橙色),立即启动风暴潮Ⅱ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小组成员召开防御风暴潮工作紧急会议,分析风暴潮特点、变化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各成员协助抓好风暴潮防御措施的落实。
(2)确定带班领导和应急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海洋灾害发展动态,协调应急响应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通报相关各村(社区),并及时报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与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发和承转防御风暴潮相关预警应急信息。
(3)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协调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前往灾害重点地点,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5)风暴潮灾害警报每日面向各村(社区)至少发布2次,海浪灾害警报每日面向各村(社区)至少发布3次。
4、Ⅰ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当省应急厅发布风暴潮Ⅰ级警报(红色),立即启动风暴潮Ⅰ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组织召开防御海洋灾害紧急会议,会商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在当地政府和市应急局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2)确定带班领导和应急值班人员,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海洋灾害发展动态,协调应急响应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通报相关村(社区),并及时报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与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发和承转防御风暴潮相关预警应急信息。
(3)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协调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分组前往灾害重点地段,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5)风暴潮和海浪灾害警报每日面向各村(社区)至少发布3次。
(四)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省应急厅(或是市应急局)发布解除风暴潮警报,风暴潮应急响应终止。
(五)灾害调查
在风暴潮应急响应结束后3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村(社区)上报灾害损失和应对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6小时内,将灾害损失及工作总结报镇领导签批后上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五、附则
本预案由纪家镇应急办制定并负责解释,适时组织修订。
各村(社区)参照本预案,组织制定本区域海洋灾害(风暴潮)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