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府〔2021〕59号关于印发《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8-30 16:32: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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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府〔2021〕59号

关于印发《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领导同意,现将《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径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黄潇、肖香文、黄妹;联系电话:1372694****,1342011****,1562578****;邮箱:1342011****@163.com

        附件: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应急预案

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应急预案

        为落实雷州市《转发市普查办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普查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湛国灾险普办发〔2021〕5号)精神,确保全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产生的危害,纪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制定了《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一)镇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综合风险普查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黄  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卓秋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欧凯飞  镇副镇长

                      黄  潇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专职消防救援中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水管所、镇卫生院、镇供电所、镇中学、镇第二中、镇中小、镇实验小学、镇汽车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卓秋玲兼任,副主任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黄潇兼任。

       (二)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组长黄标为综合风险普查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镇综合风险普查应急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协调推进工作。对普查工作突发事件处理总负责;副组长卓秋玲、欧凯飞、黄潇负责协助组长对普查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督促具体责任人落实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在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行业综合风险普查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协调处理本辖区普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协助镇普查办和行业牵头部门落实普查工作的相关事项。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主要职责:办公室副主任黄潇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黄瑜负责协助主任抓落实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联络员肖香文、黄妹负责搜集上报全镇综合风险普查各相关单位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情况、日常工作的执行和信息协调沟通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普查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15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分级负责原则,在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部门、村(社区)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突发情况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参与本次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症状或发生传染病疫情。

       (二)普查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包括:安全事故、野外勘察作业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其他突发性伤害事故等。

       (三)采集设备、普查资料和物资保管不当造成损失,如:PAD(含手机设备)设备损坏、普查资料出现泄密、被盗或损毁,普查物资的防火、防自然灾害等措施不当造成损失等。

       (四)采集设备、网络、信号等问题导致普查工作受阻。

       (五)普查员入户登记过程中被调查对象故意刁难、极不配合、阻碍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等情况。

       (六)普查入户期间发生矛盾冲突的群体性事件。

       (七)个别媒体或个人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引起公众争论或非议。

        四、预案响应

        1.发生2人以上死亡,4人以上重伤,作业人员发生感染新冠病毒或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争论或非议,造成社会大面积负面影响的,启动一级响应,向镇政府主要领导或雷州市普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镇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发生2人以下死亡,4人以下重伤,作业人员与新冠病人(含密切接触者)产生密切接触或引起较大规模群体性争论或非议,造成社会较大负面影响的,启动二级响应,向镇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发生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轻伤,作业人员与新冠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或引起群体性争论或非议,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启动三级响应,向镇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报告。

        4.发生3人以下轻伤事故,作业人员可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引起小范围的群众争论或非议,可能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启动四级响应,向镇普查办公室联络员报告。

        五、事件的报告

       出现突发性事件,现场第一责任人或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预案程序,立即电话向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或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同时向行业部门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工作。镇普查办、行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核实事件后逐级上报至纪家镇人民政府、雷州市普查办。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并随时续报有关情况,处置结束后及时报告整体情况。对迟报、漏报、谎报、虚报、瞒报突发事件,延误事件处理的,依法追究责任。

       报告采用文字形式(纸介质或电子版),紧急情况下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进行文字汇报。报告内容包含“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要素。对尚不能明察的相关事件,应尽快说明情况,不得拖延隐瞒。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情况一旦出现,应在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并部署人力和技术力量进行有效解决。

       (一)关于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含所有涉及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症状或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

       1.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普查员要立即向行业部门属地村(社区)和镇普查办联络员报告,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发热患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启动应急二级响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挥下开展相关工作。

        3.普查办召开的相关会议,由普查办安全小组负责会场防疫工作。参会地址在哪个部门,防疫工作措施由哪个部门的普查安全小组具体负责,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要求参会人员出示绿码、测温安全、佩戴口罩方可参会。会议现场提供消毒洗手液、备用口罩、测温设备、记录台账,并指派人员严格执行以上标准。

        4.普查员因传染病疫情造成所负责行业部门普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所在的普查机构要抽调备选力量,正常接续行业部门普查工作,确保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关于普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1.及时抢救,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指挥抢救工作。同时应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请医务人员就地抢救或报120送医院求治。

       2.尽快与公安、消防、医院等机构取得联系,落实救护和处理工作。

       3.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报告程序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伤害程度、目前所在位置、安全程度等等。

       4.指定专人负责保护现场,为处理事故提供证据。

       5.做好伤员的思想工作,消除因事故导致的不安全因素,尽快恢复普查秩序,以免因事故本身引发其他不应有的事端。注意做好伤员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其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6.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各行业部门(含村、社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报险时间,严禁出现由于贻误治疗时机而造成重大伤亡的恶性事故发生。

       (三)相关行业部门如涉及到下发PAD(含手机设备)、普查资料和物资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应急处理。设置普查物资专门库房,保证通道畅通,设置保护消防设施。

      1.加强对原始资料数据库的安全保密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复制的审批流程和授权机制,防范数据被个人擅自复制、留存或对外提供。

       2.各行业部门(含村、社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天检查防火、防盗情况,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3.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涉及综合风险普查的所有调查辅助工具)和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普查物资因保管不当、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各行业部门(含村、社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将损失资料补齐;如PAD(含手机设备)、普查资料损坏不能利用,各行业部门(含村、社区)要组织普查人员重新登记,保证不影响全镇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5.普查资料泄密、被盗或损毁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负责人或事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本级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行业部门应急小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人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对泄密、被盗、损失进行全面评估,立即向普查办汇报情况;召集会议,研究制定处置方案,采取措施,缩小泄密、被盗、损失事件造成的影响。尽最大可能减少信息泄密程度。事后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四)关于采集设备、网络、信号等问题导致普查工作受阻的应急处理。

       1.因设备故障或程序设计问题,导致无法进行数据下载、登记、上传等操作,部分采集数据丢失时,应按报告程序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负责部门应迅速通知开发公司,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尽快修复程序故障。同时逐级报告国务院综合风险普查办数管中心,分析判断故障对系统和普查数据造成的影响,采用数据库操作、备份恢复等方式修复系统数据。

       2.如发生已采集数据丢失情况,应做好对普查对象的解释工作,对丢失部分再次开展登记采集,如普查填报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达到5天时,及时向普查办报告原因。

       3.制定数据备份和应急策略,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应急事件发生后数据及时恢复。因设备问题使用纸质版进行登记的,要保证报表数据完整、安全存放。

       4.程序无法及时获得通知消息,无法自动下载更新程序和制度包时,指定人员关注程序更新通知,在获知程序更新时将最新版本通知到使用人员。

       5.因PAD(含手机设备)设备大面积故障、4G流量卡无法上网等原因,造成PAD(含手机设备)设备不能接收推送,普查填报进度滞后时,第一时间报告对应的行业部门,确认故障范围和程度,联系相关运营商抢修线路或设备。如短时间内不能修复故障,应向普查办汇报,并发布应急处置措施,采用手动拷贝、手动导入等方式完成数据上报。

       6.数据采集软件或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无法应用或系统运行缓慢、系统崩溃时,事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对应行业部门报告,并上报普查办,普查办首先迅速判断、分析故障产生原因。如属于系统性能问题,对数据处理环境进行数据库、程序优化调试。如优化调试结果不理想,通过增加数据处理应用服务器提升数据处理能力等方式,解决性能瓶颈问题。如属于数据处理环境崩溃,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应立即启用备用数据处理环境,并保证主备环境数据的一致性。

       7.普查员在野外勘查外业工作,较为偏僻的地方如遇到设备或者小程序故障或信号不好,经多次调试后也无法使用的情况,可以采用纸质普查登记表辅助登记调查对象的详细指标数据,待设备和小程序恢复再点击保存上报,或移至信号环境较好地方提交保存,确保数据不遗失。

       8.普查员入户填报过程中遇到无网络、无信号、信号较弱等问题导致无法实时上报信息的情况,可将录入的数据保存好,待有信号、网络时,再继续点击保存。

       (五)对涉及入户填报调查类别拒访人员的应急处理。

       1.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必要时请户主、物业管理部门、民警协助,禁止发生因普查员态度恶劣、激化矛盾等情况。

       2.对极不配合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上报对应的行业部门(含村、社区),由行业部门(含村、社区)、普查办协调处理。

       3.对综合风险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六)关于普查入户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行业部门(含村、社区)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普查办,普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在2小时内向纪家镇人民政府、雷州市普查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应继续上报有关情况。

       2.行业部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派遣相应工作人员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接待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4.群体性事件经过处置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被调查住户的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七)关于个别媒体或个人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引起公众争论或非议的应急处理。

       1.针对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报道,要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接受媒体报道要登记审核记者证件,严防别有用心之人,假冒记者之名,混淆是非,误导群众。

        2.如发生个别媒体或个人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公众的争论或非议,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收集相关内容,深入分析,并及时纠正。

       3.积极与报道发表者沟通相关情况,要求其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最大程度地消除负面影响。

       4.对造成恶劣影响、拒不澄清事实的媒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等有关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应急响应联系方式

       为确保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中突发事件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方便性,特将本启动预案的应急响应单位和个人的联系方式列表如下:

单位或个人

职能或职务

联系方式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

负责雷州市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8813532

纪家镇人民政府

负责纪家镇行政管理工作

8298886

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推进纪家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8298886

纪家镇专职消防救援中队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8298886

黄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8820626699

卓秋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5766389302

欧凯飞

镇副镇长(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分管)

18900819112

黄祖伦

镇党委委员(规划建设办公室分管)

13724785956

徐保乐

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13435238638

黄潇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13726949879

黄瑜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8320281246

谢元卿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镇专职消防救援中队队长

13824830313

公安报警

110

火警

119

医疗救护

120

        注:本预案中的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本预案中表述的事件含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