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府〔2021〕102号关于印发《纪家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2-02-18 10:49: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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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府〔2021〕102号 

 

关于印发《纪家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湛江市和雷州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有效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纪家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纪家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湛江市和雷州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有效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根据省、湛江市、雷州市关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广东省森林防灭火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省委、省、湛江市和雷州市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全面提升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二、 工作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30日

三、 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 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属地村(社区)责任。结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农村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运用约谈、督办调查处理以及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等手段,压实压细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因换届有变动的要及时签订责任书,并加强对新任领导的防灭火业务培训(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负责)。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林地承包单位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负责)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湛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和《雷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有关要求,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动、指导督促作用,农村农业服务中心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应急管理办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派出所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分工负责)

3.持续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参照镇级“六有”(有班子、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体系和村级“九个一(一个机构、一个值班室、一个物资库、一支队伍、一个责任网格、一套预防制度、一个宣传喇叭,一次培训演练,一个应急处置方案)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森林经营单位制订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夯实森林火灾防治管理基础。指导督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农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4.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在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关键节点和高森林火险天气,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查暗访,特别是推动村一线落实火灾防范举措。对发生较大影响森林火灾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整治,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应急管理办和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5.推动火灾防治标准化建设。推广森林火灾防治“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阳山经验,镇级“六有”体系和村级”九个一”工作机制,打通基层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应急管理办和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二)强化源头治理

1.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整治林区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3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农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各地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科学安全高效及时清理森林防火区外延5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地头杂草灌木等可燃物,做到不留隐患;协同做好农村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农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2.开展“猎火”专项行动。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猎火行动”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派出所、消防中队、应急办、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3.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供电企业要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开展线路施工作业,应按照进入林区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落实防火措施。供电企业要以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都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惠整治及电力设施外部隐患整治。组织对林区内输电线路沿线和信号基站、铁塔等设施设备周边的杂草及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具体为:高压10KV以上(不含)线路周边15米范围,高压10KV以下(含)线路周边10米范围,低压线路400V以下(含)线路周边10米范围,信号基站与铁塔周边10米范围)(农村农业服务中心、纪家供电所负责)

4.严管野外火源。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根据上级人民政府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秋收冬种、春耕备耕时节,确需开展农事用火的,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试行)》执行(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农业办、应急办分工负责)。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用火管理,因勘察、工程建设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镇政府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在森林火险预警级别达到橙色或红色,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委会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站(各村(社区)委会负责)

5.加强墓地监管。各村(居)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对属地坟墓登记造册,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坟墓权属人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展可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村(社区)委会负责)

(三)深入宣传教育

1.抓好防火宣传进校园。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五个一”,即: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写一篇作文、出一期黑板报、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片村庄”的浓厚宣传氛围(纪家教办负责)

2.抓好进村入户宣传。指导、组织基层党员干部、护林员、志愿者入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善于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推广鲜花祭祀,禁放孔明灯等,构筑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思想防线(农村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应急办负责)

(四)加强监测预警

做好监测预警响应。要充分利用林火卫星监测技术,及时发现林火热点,按要求核查反馈;各村(居)委会、农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员要充分利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一旦监控发现火情,要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火情信息(各村(社区)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护林员管理,落实巡护范围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及时检查护林员巡护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各村(社区)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五)强化应急准备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村(居)委会结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做好预案演练,确保省市县镇村五级预案(办法)有效衡接、实用管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加强我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巡查,定期检查和保养扑火装备和队员个人防护装备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负责负责)。指导督促村(居)委会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网格化管理,提升优化相应薪酬待遇,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有效提升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农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3.队伍靠前驻防。各扑火力量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早期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居)委会、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4.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书记、村级应急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各村(居)委会负责)

5.规范火情报送。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森林火灾信息,各村(居)委会及时上报,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逐级统一汇报(应急办负责)

(六)强化安全扑救

1.科学处置火情。各地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专业指挥,严格遵循“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严格落实现场指挥的“十个禁止”、扑救安全的“十个必须”,特别是禁止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参与扑救,坚决防止在扑救中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各村(居)委会负责)

2.强化扑火组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时派出有关领导严密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各村(居)委会负责)

3.规范现场指挥机制。要完善指挥体系,按照《广东省

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要求,细化落实“一个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的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分工负责)

    4.做好火案调查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按《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和火灾肇事者进行严肃惩罚(各村(居)委会、派出所、消防中队、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细化工作措施到位,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今年湛江市吴川、廉江等地的森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我市特别防护期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强化问责考核。镇党委政府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特别是对本地发生林火热点核查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不到位,监管走形式、有法不执行等问题,造成后果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