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府〔2016〕49号
关于成立纪家镇核查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民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要求,为确保我镇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有关情况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纪家镇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小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珠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荣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心助(纪家中学校长)
陈 泽(纪家中心小学校长)
戴 辉(纪家二中校长)
杨 颖(财政所所长)
劳和悦(纪家派出所所长)
戴 智(后郎边防派出所所长)
吴 冠(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冯 建(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吴仕杰(镇计生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全镇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有关情况核实统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冠同志兼任,副主任陈泽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