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临近,春耕生产、祭祖扫墓、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增多,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湛江市和雷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 科学扑救”的理念,加强各村(社区)森林防灭火的联防联治机制,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统筹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服务全镇疫情防控大局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村(社区)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灭火的《禁火令》,各村(社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基层一线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具体到户到人,防火任务要细化分解到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林区巡查、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值守日常检查、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协调、指导各村(社区)森林火灾的扑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并及时处置早期森林火灾。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防火责任,加强和完善联防联治机制,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要大力宣传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切实强化提升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各村(社区)重点要在进出林区主要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增设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各林区有墓地进出路口、地段沿途要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往返巡查宣传广播。
公共服务办积极做好引导广大民众文明祭祀,禁止使用明火扫墓活动宣传工作;各中小学做好学校学生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 交警中队要做好公路交通森林防灭火工作, 及时清理道路旁边森林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单位、企业、学校、 农村、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2月25日全市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宣传,全面准备,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主要林区路段路口,设卡设点检查,严防火种带入山头。一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组织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要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签责任、盯重点、打早小”责任措施。驻村领导、干部、各村(社区)要组织好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细化责任的落实,加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 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林区、每 一个山头、每一处地块。三要积极劝导减少祭祀集中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群体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镇护林员、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责任林地外,还要协助镇政府、村委、森林经营单位的防火工作,切实做到每个坟墓林区、山头地块都要有人巡查看守。四要设立临时检查站。镇政府应急办、农业农村办、派出所、消防队、村(社区)要在森林林区等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同时做好外来人员进林区活动登记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五要加强执法处罚。纪家派出所、消防中队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林区执法巡查和强化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的态势。 .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村(社区)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一是扑火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救援队伍准备。镇消防中队要处于待命状态,应急办、消防队伍、 护林员等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镇农业农村办要充分利用省葵花八号卫星监控,对林区林火热点监控的应用,及时做好林火热点的核查工作,确保及时监控的林火热点向上级反馈情况。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负责同志必须要有一人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火情 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I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我国其他地区森林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问责考核。镇将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到位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并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