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雷高镇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5-17 17:20: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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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高府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雷高镇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雷高镇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经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雷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雷高镇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湛江市卫生乡镇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市级卫生乡镇创建为契机,认真对照市级卫生乡镇创建标准,着力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提高镇村品位,着力提升全镇居民健康意识,培养健康卫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使创建卫生乡镇活动成为全镇环境建设和文明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二、活动重点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为进一步确保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镇党委委员林维而为组长,挂职副镇长麦万青为副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卫生乡镇创建日常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及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制度健全,保证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制订并实施健康教育中长期规划。在公共场所、主要街道、卫生院及卫生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指定专人负责,对健康教有宣传栏的宣传材料、宣传内容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更换;辖区所有中小学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开课率要达到100%;各村(社区)、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三)有效治理环境卫生。

  1.街巷卫生:街巷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配备专职环卫队伍,每天负责对公共区域、街巷进行清扫,保证公共区域及街巷干净整洁;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街巷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对沿街单位及住户实行“门前三包”承包责任制,纠正“六乱”(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贴挂、乱停车、乱张贴)现象;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不得影响街巷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卫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做到定期清扫保洁,周围整治无蝇蛆。抓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定时定点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3.公厕卫生:辖区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公厕标志明显,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扫保洁,内外环境卫生好,基本无臭,无蝇。

  4.集贸市场卫生:开展集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店外经营等现象;加强集贸市场内部管理,摊位摆放整齐,摊位内外地面整洁,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区域;加强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市场周边道路的整洁有序;做好市场周边垃圾箱及厕所的保洁和管理,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上岗;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公共场所各种物品消毒制度落实,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五)保障饮用水卫生。依法依规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责任,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保障食品卫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

  (七)抓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定除“四害”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建立健全除四害专业防治队伍,落实有关经费,保证顺利处置。积极对防治队员进行知识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四害”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四害增长的规律。有效指导除“四害”工作的开展,在做好灭鼠、灭蚊工作达标的同时,努力做好灭蝇、灭蟑工作。

  (八)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传染病的防治措施。卫生院设有预防保健专职人员,院内控制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健全,建立专门的门诊日志,有疫情报告制度,设立健康教育和公开宣传栏;要及时为新生儿和儿童免疫接种“四苗”和单苗,对流动人口计划免疫要建卡、建证,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

  (九)加强单位及家庭卫生整治。

  1.村(社区)要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和教育。

  2.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改圈进程。对村内“三堆”做到及时清理消毒。同时,各村要立足村情修建垃圾池,采取多种形式,配齐专兼职清洁人员,做到无违章建筑,无乱倾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散养牲畜家禽现象。

  3.村容整洁,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家庭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室外卫生清洁,人畜分居。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工作部署。各村(社区)、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作为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下属要分工明确、任务到人,把创建达标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二)加强工作协调,做好上下配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各村(社区)、部门和工作组要互相支持配合,加强上下沟通,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目标责任制度,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创建意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形成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经费投入。镇、村要合理安排资金,用于改善卫生环境和公共卫生设施开支。并结合“清洁家园”行动,不断完善各村垃圾垃圾池、卫生站、公厕、宣传栏、道路硬化等环卫设施。

  (六)强化工作落实,保障验收合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考核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雷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