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龙门镇人民政府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委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
本镇内设有党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第二部分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总收入 5080.4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080.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80.4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83.46万元,下降39.97 %。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总支出5080.4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80.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17.42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宣传事务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1.79万元,增长86.04%。
2.文化教育与传媒(类)支出 21.97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95.84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抚恤。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90.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计划生育事务。
5. 节能环保(类)支出15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
6. 城乡社区(类)支出1963.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 农林水(类)支出 1948.6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农林水支出。
8. 住房保障(类)支出 10.86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改革支出。
9. 其他(类)支出 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8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1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55.56万元,增长381.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0.4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8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08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17.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3.39万元,增长97.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0.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8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17.42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宣传事务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文化教育与传媒(类)支出 21.97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95.8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抚恤。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90.2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
5. 节能环保(类)支出15 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
6. 城乡社区(类)支出1963.43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 农林水(类)支出 1948.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农林水支出。
8. 住房保障(类)支出 10.86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9. 其他(类)支出 17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龙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