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门镇集中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行为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6-05-20 11:50:08
来源: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
文字:【 访问:-

镇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

       当前,湛江市对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延长挂牌整治,我市正全力推进摘牌工作,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26年5月6日至7月6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违法载人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龙门镇集中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龙门镇集中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行为工作方案


  当前,湛江市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延长挂牌整治,我市正全力推进摘牌工作,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此,为深刻汲取外省“5·3”面包车超载亡人事故(致8死13伤)的惨痛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道安联召集人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7月6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紧盯早出工、晚收工等关键时段,通过源头管控、路面打击、宣传警示、责任倒查和服务引导,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实现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货车(皮卡车)非法搭载务工人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坚决杜绝因非法载人引发的亡人事故。整治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治,确保问题隐患逐一清零、闭环管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集中整治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郑丁元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昕雅   党委委员、副镇长

  银伟锋   四级主任科员

  李一杰   龙门交管中队队长

  成  员:

  各村(社区)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昕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信息汇总、督导推进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1. 五类车辆:农用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面包车、货车(含皮卡车)、校车。

  2. 重点违法:重点非法搭载务工人员、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驾驶报废车上路、非法改装等。

  3. 重点区域:种植养殖基地、建筑工地、货运物流企业、中小微企业周边,农村主干道、农村通村路口以及务农务工集中出行路段。

  4. 重点时段:每日5:00-8:00、17:00-20:00以及各类用工集中出行、返程高峰。

  四、职责分工

  (一)龙门交管中队。牵头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路面执法、突击检查;提供近五年内登记在册的货车(皮卡车)、三轮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底数清单,梳理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信息并实施精准提醒;依法顶格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无资质车辆运送务工人员;组织对用工单位、货运物流企业、农林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载务工人员等安全隐患,督促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处理;将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联合对辖区内农用车、农机销售门店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近两年销售台账,核实使用人,统计存量与到期报废底数,配合各村(社区)动员车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车尽快报废销号和及时提醒车主禁止非法载人。

  (四)镇综合执法队。负责对农用车、三轮车、农机销售门店的源头摸排,建立销售台账,掌握辖区内近两年销售总量及流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逐村逐户逐车摸排登记,建立完善车辆隐患驾驶人信息台账,对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达到报废标准隐患车辆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联合报废;摸排辖区用工单位、种植大户、农林场、施工工地用车需求,造册登记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发动镇村干部、“两站两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巡查劝导;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报废车辆统一回收的宣传组织工作。

  (七)镇教办。负责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使用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校车超员超载;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车辆。

  (八)镇规划办。负责对建筑工地货运车辆、混凝土企业运输车辆进行排查整治,建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台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运送务工人员;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违法车辆依法处理。

  (九)其他联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消除源头隐患。

  1. 做到底数清晰。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梳理近五年在我镇登记注册的货车(皮卡车)、三轮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对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的车辆逐车标注,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方式对车主进行精准提醒,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或报废手续。

  2. 动态更新台账。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村村排、户户排”,全面摸清辖区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货车的现有底数及使用状态,逐车建档、动态更新,落实“一车一档”。

  3. 把住销售源头。镇综合执法队联合农业农村中心,对全镇农用车、三轮车、农机销售门店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近两年销售台账,弄清存量、到期报废的底数,与村(社区)摸排数据进行比对衔接。

  4. 推进行业联动。龙门交管中队、镇农业农村中心、镇规划办和各村(社区)要强化联动,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点对点告知车主,动员尽快报废销号,坚决杜绝报废车、无牌证车辆上路和载人。

  5. 压实用工责任。各村(社区)要同步摸排辖区用工单位、货运物流企业、种植大户、农林场、施工工地用车需求,逐户造册登记,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用工方落实主体责任,一律不得使用、租用、指派无资质车辆运载务工人员。

  (二)加强路面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1. 联合执法。龙门交管中队牵头,联合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队、镇农业农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联合整治,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货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提升整治效能。

  2. 顶格处理。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绝不降格。

  3. 突击行动。利用凌晨、午间、夜间及周末,开展错峰突击检查,填补监管空档,对绕行逃避检查的车辆精准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4. 护学护校。紧盯周五下午放学、周日下午返校等学生集中出行高峰时段,镇教办、交管中队与各村(社区)要开展联合执法,在学校周边、主要通村路口等重点路段,加大对非法搭载学生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查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超员运送学生等突出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三)加强巡查劝导,织密基层防线。

  1. 定点值守。发动镇村干部、“两站两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在进出村口、景区、厂区及务农务工集中地周边路口设立劝导点,对显见违法载人行为第一时间劝导、制止。

  2. 流动巡查。组织流动劝导小分队,在早晚高峰对村庄周边、农田果园和工地周边道路开展动态巡逻,及时消除违法载人风险,并通报属地村(社区)追踪教育。

  3. 错峰管控。针对部分车辆利用执法人员上下班间隙逃避检查的情况,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在午间、深夜等空档时段安排流动巡查和突击设卡。

  (四)强化宣传教育,做到自觉遵守。

  1. 线上精准推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整治动态、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出行提示。

  2. 线下面对面宣传。各村(社区)要走进田间地头、集贸市场、用工企业等场所,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对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基地等,上门发放责任告知书。

  3. 社会面覆盖。充分利用农村云喇叭、宣传车、警示曝光栏,以案说法,让“拒绝乘载黑车、超员车”成为群众自觉。

  (五)优化便民服务,推动年检回收。

  1. 便利车辆年检。公安交管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车辆提供便捷年检服务,各村(社区)协助引导车主及时办理车辆检验。

  2. 规范报废回收。公安交管部门和各村(社区)要主动联系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实行统一回收,为车主提供上门拖运、集中办理等便民服务。

  (六)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凝聚合力。建立健全“联合排查、联合整治、联合宣传”三项联动机制。交管中队、镇应急办、镇农业农村中心、镇执法队和各村(社区)要定期会商研判,共享数据信息,开展联合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严格落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务必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守土有责,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对所属领域用工、用车安全实施常态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八)强化督导问责,倒逼工作落实。由镇道安办牵头,会同镇纪委监委、镇党政人大办、镇应急管理办等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整治期间,道安办实行周通报工作制度,对工作流于形式、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发生非法载人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六、工作步聚

  (一)宣传发动与排查摸底阶段(2026年5月6日—5月10日)。各单位、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广泛宣传整治政策与交通安全知识,全面开展农用车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并按时报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11日—2026年7月1日)。组织至少开展8次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载人行为,对涉嫌危险驾驶等犯罪的,依法立案侦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7月1日—7月6日)。全面总结整治成效与经验,镇道安办组织评估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因责任不落实导致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健全部门协同、村(社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统一执法标准与流程,提升农村交通治理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监督,落实措施。为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镇道安办将加强对各单位整治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规范执法,注重效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讲究执法策略与方法,加强安全防护,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报送,畅通信息。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2026年5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及联络员名单。行动期间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五前报送本周整治战果和工作动态,镇道安办汇总后予以通报,对工作滞后、数据报送不及时的单位点名提醒。2026年6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整治情况,2026年7月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