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8-25 10:47: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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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龙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业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水务局                                                          

发  至:各村(居)委会、                                                                      

龙门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80份)


龙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河长制工作责任,促进河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通过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湖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以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0年底,我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地表水主要水体水质达到Ⅱ~Ⅲ类水标准;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全镇基本消除劣Ⅴ类及Ⅴ类水体;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落实空间管控,加强梅坑河流域管理保护,严禁侵占河道、水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推进河流水库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到2020年,全镇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现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6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有效遏制,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城镇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辖区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四、组织体系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镇河长制办公室,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河长制议事协调的办事机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落实工作职责,办公室主任由龙门镇分管水利镇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国土、村建、农业、水利、经济办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的实施。

(二)构建河长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设立第一总河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设立总河长,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委会设立村级河长,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同志担任。流经各行政村内主要河湖及水库周边,分别由镇党委或政府班子成员和村(居)委会负责同志共同担任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各村要根据实际落实河道管理员,原则上每名河道管理员负责各行政村河道水库管理工作,辖区内河道水库、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况调整配置。

(三)明确工作职责。

1.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行河长制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水利水电管理所配合上级水利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镇环保办配合上级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水污染防治。

村建办配合上级住建部门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镇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镇农办配合上级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专项监督检查。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镇国土所配合上级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镇林业站配合上级林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小一、小二、中型水库的管理单位原有管理职责不变。

2. 河长职责。镇第一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总河长、副总河长协助第一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各村级河长是所辖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3. 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村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方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

各级河长及时上报所辖河湖库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确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职责,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长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镇有关单位、各村委会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跨界河流断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同时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对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要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涉库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数字河流”平台,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库重要事件及时上报,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库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长制相关制度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逐级开展考核考评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附件

 

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一、镇级总河长名单

第一总河长:  (镇党委书记)

总  河  长:刘  标(镇长)

副 总 河 长:银伟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河流

(水库)

镇级河长

村级河长

龙门河

薛强

(第一总河长)

陈伯光书记

(那利村河段)


刘标

(总河长)

梁来才书记

(那双村河段)


银伟锋

(副河长)

梁国庆书记

(田港村河段)



陈心惠(镇党委委员、平湖村委书记)

(平湖村河段)



陈进有书记

(滩头村河段)

龙门水库

(中型)

刘  标

黄立南书记(德地村委)

林保良书记(羊觅村委)

马定桥水库

(小一)

刘  标

林保良书记

(羊觅村委)

九斗水库

(小一) 

杨炳坚

黄永忠书记

(九斗村委)

那平水库 

(小一)

吴东晓

吴才佐书记

(田墩村委)

 毛云水库

(小一)

郭仕业

袁冯生书记

(横山村委)

 宝蓄水库

(小二)

林佛兴

许程桂书记

(宝蓄村委)

谢家水库

(小二)

银伟锋

李天赐书记

(谢家村委)

 那宛水库(小二)

李汉龙

吴成书记

(那宛村委)

 北插水库

(小二)

银伟锋

陈伯光书记

(那利村委)

竹桥水库

(小二)

邓妃学

谢安民书记

(竹桥村委)

赤坡水库

(小二) 

杨炳坚

梁国庆书记

(公树村委)

那黄水库

(小二) 

吴  鸿

吴强文书

(公树村委)

足荣水库

(小二) 

陈心惠

陈立进书记

(足荣村委)

扶茂水库

(小二) 

罗  文

陈进有书记

(淘汶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