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门镇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4-27 12:11: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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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门镇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 《龙门镇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雷州市龙门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抄 报:市委办、市府办、市住建局 发 至: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     龙门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共80份) 龙门镇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又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实现农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更是实现精准扶贫、整体脱贫的有力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雷州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龙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湛江市《湛江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雷州市《雷州市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活动,以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改善人居环境,刷新乡村“颜值”,努力打造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实现“三清(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整治效果,逐步形成生态宜人,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风貌,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行政村庄基础条件、人口规模、区位特点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群众反映最普遍、最迫切的村容村貌脏乱差、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全面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 (二)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中,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三)坚持文化传承,改革创新。在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活动中,既保留体现村庄自然禀赋、文化特色、乡风民俗、乡愁乡恋的文化符号和建筑符号,对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古庙宇、古祠堂、古树名木等进行挂牌保护和妥善利用,又要改革创新,按照“畅、亮、净、绿、美、文”(即道路硬底化畅通,村庄亮化、净化、绿化、美化,乡风文明)的标准,实施创建美丽宜居乡村活动。 (四)坚持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建立健全以“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为主、村级环卫管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按照高效耐用、稳定达标、简便适用原则,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逐步实现村庄环境卫生的有效管理,确保整洁效果能够长久保持。 三、工作任务 (一)三清理:清理村巷道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等。 (二)三拆除: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农村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农村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三)三整治: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水体污染。 四、工作步骤 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0日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7日至4月24日) 各村委会要认真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各村委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清理拆除整治具体任务、完成时限、相关责任人。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额、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动员村民积极投身整治行动,自觉做好自家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25日至6月25日) 在所有村庄深入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村庄环境卫生状况切实改善。要将“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作为全年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推进,不断掀高潮,结合长期保洁、文明户评比、村规民约等多种形式,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卫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对各村委会“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综合整治效果进行全面验收,并进行综合评比排名。对整治效果突出的村庄进行表彰,并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书记为成员,以镇负总责,以行政村负直接责任,以自然村为实施主体,各村委会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村委干部包村、自然村干部包组包户,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的工作机制。镇驻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认真指导村干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好拆除范围和指导村做好清拆整治的组织、核实统计、登记造册等工作。 二是强化财力保障。通过建立“村民自己出一点、社会各界人士捐一点、政府财政奖补一点、省贴息贷款一点、帮扶单位出一点、村民投工投劳节约一点”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工作落实,并纳入村委会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村委会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成有关责任人到镇进行检讨并全镇通报批评,若被上级通报批评的,镇将对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问责,切实确保“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宣传保障。各村委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外出乡贤作用,积极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