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将以下行政案件提前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项目位置:雷州市龙门镇第三初级中学。 公示期限:2021年5月24日到2021年6月2日 公示内容:关于 雷州市龙门镇第三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权利: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可通过信函或电话联系的方式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听证申请。 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请寄件到雷州市龙门镇人民大道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24200); 2、电话反馈:0759-8533296; 3、Email:lmghb3118 @163.com批前公示栏反馈。 有效反馈期限:2021年5月24日到2021年6月2日。信件邮戳日或电话、邮箱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不予参考。 反馈须知:必须注明案件编号和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