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应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项目覆盖龙门镇镇区,主要范围包括镇区南片和镇区主干线207国道、龙港大道等主要街道等周边范围。
4.项目概况:
(1)提升镇圩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日供水量为2万吨/天的自来水厂1060.16平方米;镇圩重点路段人居环境整治约21380平方米;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5000平方米,文体居民活动场地改造4500平方米及新建1500平方米;主干道路网和路灯各18.5公里进行改造,改造停车场25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30个。
(2)连片示范带人居环境工程:公厕工程约300平方米,垃圾处理设施提升250处,配套垃圾收集设施;污水管网主干支线升级改造25公里。
本项目总投资为7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不足部分由涉农资金、市政府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共7个自然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第三方机构阐述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第三方机构:中思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2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124979550
电子邮箱:1208720003@qq.com
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