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龙门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杨炳坚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郑丁元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陈永川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南航机场征地建设、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点项目,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林佛兴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党群、组织、人事、工资、机构编制、档案、党校、关工委、党代表的选举、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教育,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吴鸿涛 党委副书记,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含负责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综治信访维稳、黄、赌、毒、涉黑、涉恶、电信诈骗、打私、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矛盾化解、打传、反邪教、禁毒、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调处和协调国有农、林场工作等,分管平安法治办、禁毒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温华盛 党委副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负责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李昕雅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财税、统计、审计、商业、工业、金融、经贸、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道路建设养护、应急管理救援、突发事件、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防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饮水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农工商联合公司。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黄妃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何斐斐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等工作。医保社保、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党群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黄永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工资、妇联、团委、工会等工作,协助林佛兴同志管理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韩定谦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镇村规划建设、危房改造、自然资源、供电、通信、工程项目建设监管、镇区污水处理、镇圩区卫生和生活垃圾处理、文物保护、名城等工作,会同镇相关机构及市派驻(派出)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分管规划建设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黄 驹 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气象、移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保险、地力补贴、农村垃圾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农田建设、老区建设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郑簪缨 副镇长,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政务服务,基层政权,社会事务、劳动就业、劳资纠纷、社会保障、民政、殡改、残联、村务公开、市志、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保护、人口生育管理、医疗保障、保障房申请、数字政府、爱国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络市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陈小捷 副镇长,招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协助韩定谦同志管理规划建设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林海春 人大副主席,协助陈永川同志管理人大办公室,负责农机、农技、环保、林业保护、农事用火、安全饮水、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和动植物疾病防控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镇村账务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黄在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协助吴鸿涛同志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吴 鸿 三级主任科员,协管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邓妃学 三级主任科员,协管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罗 文 三级主任科员,协管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银伟锋 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水厂、协助李昕雅同志管理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
中共雷州市龙门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