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负责人:黄永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地址:雷州镇龙门镇人民大道175号
邮政编码:524272
网址:http://www.leizhou.gov.cn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镇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镇人民政府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镇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主持起草镇《政府工作报告》。
(三)负责组织起草、修改、审核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材料;根据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修改、审核镇人民政府主要政务工作的综合性重要文稿。
(四)负责组织审核以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五)充分发挥决策参谋作用,围绕镇委、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
(六)负责政府系统智库建设,组织和协调各方研究力量,就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七)负责组织收集、分析、整理、编辑和向上级报送重要综合性政务信息。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镇政府系统综合文稿、调查研究、政务信息工作。
(九)承担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十一)统筹推进全镇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全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工作。
(十三)负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制定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镇委和镇政府对外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十五)统筹落实党中央、省委、湛江市委关于维护海洋权益的决策部署,协调处理全镇涉及维护海洋权益的相关事务。
(十六)统筹协调本镇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十七)负责本镇与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
(十八)协助国家实施领事保护、本镇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事务。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雷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事)件。
(十九)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
(二十)统筹协调本镇与相关国家地区交流合作事务。负责本镇与国际友城交往,以及缔结友城关系的管理工作。指导本镇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二十一)组织拟订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
(二十二)负责对全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实施监管。
(二十三)推动全镇金融改革创新和发展普惠金融。
(二十四)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区域金融合作。
(二十五)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二十六)协调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龙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七)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