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南兴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反映。
附件:南兴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南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南兴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我镇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雷州市“摩电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实施“路长制”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镇域内重要道路和农村道路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路容整洁,路况良好。
二、工作目标
以“全域推进、镇村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母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镇内道路管护情况,创建设施完好情况,摩电整治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现象进行有效监督,全面实现镇域内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的目标。
三、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镇级路长分为国道路长、省道路长、乡道路长。其中国道路长由李学同志担任,省道路长由林生飞同志担任,乡道路长由吴伯会同志和高江湖同志担任。
村级路长分为行政村路长、自然村路长、巷道路长。其中行政村路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自然村路长由各自然村村长或包片干部担任,巷道路长由志愿者担任。镇村齐抓道路管理。
四、职责分工
1.镇级路长职责。负责牵头全镇道路范围内的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现状调查制定科学可行的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项目工程,做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溶实,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
2.村级路长职责。负责村域范围内包干道路及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具体整治工作,根镇级路长的治理实施方案,对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进行整治。并按要求广泛宣传,引导村民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五、工作制度
“路长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道路的路域交通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管、查、保“三位一体职。
1.日常巡查制度。认真开展道路巡查,巡查重点为管辖道路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对于巡查中发现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问题要按照分工和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妥善处理,碰到重大问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路长进行汇报。
2.督查指导和协调制度。加强上级路长对下级路长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重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研究难点问题,确保整改顺利推进。两级路长要加强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上下左右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对于需要重点协调的区域重大问题,上级路长必须及时组织协调落实。
六、工作要求
1.镇村两级路长,要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组织实施辖区内路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泛动员和帯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
2.不断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交通设施、影响交通安全、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必查查必有果”,巩固路域交通安全整治成果,不断完善各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路域交通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